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一个医者,变成了一个商人,再从一个商人,变成了一个乱世军阀,甚至想用经济贸易之法来拯救这个世间,此心此举,足已堪当&lso;经世之才&rso;这四字评语。
只是没想到,白夙竟然与凤九卿是同门‐‐要知道,自来重生以来,楚宁最欣赏的人就是白夙,白夙与萧段两家的那场粮价之战,作为半是旁观半参与的楚宁相当佩服,特别是白夙最后将手中粮食都卖回给萧段两家的这一手,简直堪称釜底抽薪之计,因为,昨夜楚宁在清点抢回的粮食时才发现,白夙卖回给萧段两家的粮食,多数是往年的旧粮,部份里面已经生了米虫。
用陈年的旧粮,卖出了比平时高多少倍的价格,自己赚得盆满钵不说,还将对手彻底打入了死地,这样的手段,即使楚宁有前世纵横商政两界多年的经验,自问也只能做到这个程度。
所以,此时回头看来,即使楚宁昨夜不下狠手,萧段两家也无法逃离白夙的布下的天逻地网,最多是苟延残喘多活几天,甚至从某些方面来说,楚宁昨夜下手狠抢,其实是在破坏白夙的布局。
倘若白夙与凤九卿真是葬剑谷的传人,那么,她们另有目的是毫无疑问的事情。
但现在楚宁与她接触虽然多,但相交并不深厚,尽管楚宁心里已经开始未雨绸缪,但也深知,在如今这个紧要关头,还不能与白夙翻脸,只能且走且看。
于是,楚宁又向霍蕴书问道:&ldo;那燕凌戈又是个什么来历?似乎,她与白夙、凤九卿,并非师出同门。
&rdo;
&ldo;如我所料不差,那燕凌戈,应当是燕家的后人。
&rdo;
&ldo;燕家?&rdo;
&ldo;是的,燕家,原本是我大庆的第二大世家,也就是二十二年前,那场东征主帅燕不凡的家族。
&rdo;霍蕴书说着,仿佛想到了什么旧事,不禁苦苦一笑,许久之后,方才缓缓道来:&ldo;那场远征东胡的大战,足足打了将近三年,终于在永威三年末,燕不凡大将军赶走了东胡人,收复了辽东四郡之地,然而,捷报尚未传至天听,朝中便已谣传四起,道是燕不凡大将军与东胡人勾结,假意收复四郡,实则是想骗得高官厚爵,意欲谋逆……&rdo;
&ldo;最初的时候,今上自是不信的,但奈不住谣传不止,他只得派出使臣前往边军,却怎料,那使臣方到边军中,便手持天子佩剑,勒令燕不凡自刎,燕不凡自然不会从命,大惊之下,只得将那使臣扣押,然而,那使臣竟在扣押期间离奇死亡,朝中风传,乃是燕不凡所为。
&rdo;
&ldo;今上震怒,下旨革除了燕不凡的大将军之职,又令缇骑捉拿……可就在捉拿时,燕不凡身首分离,惨死营中。
&rdo;
&ldo;燕不凡死后,其妻怀抱幼女,率亲兵叛逃大庆,于辽西、东胡、鲜卑三方势力之间,占据了一方土地落草为寇,也就是现下,颇让朝廷头疼的凤鸣寨。
&rdo;
&ldo;若我没猜错,那个燕凌戈,应当是燕不凡的女儿。
只是……她为何会与葬剑谷的人在一起?&rdo;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