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是“我知国不会破,家不会亡”
的信念,身在敌营里,大不了就是老子一条命舍在这儿,不悲壮,也不必故作豪迈姿态,轻松地讲讲故事,逗你们玩。
他们知道国力强盛,知道膏粱锦绣能作养出美人无数,知道山林禽畜富足,知道国库修得起一万座金身佛,所以敢想也不想地张嘴浑说。
这无知的、浅薄的想象,是煌煌盛世中的百姓才敢想的。
别说蒙古几十万精兵,连一身甲胄都凑不齐的西辽兵眼里都是泛着绿光的。
耶律烈摩挲着膝头,沉默听着。
这流亡的十年,起初他想要复国,想要积蓄力量,从和林格尔一路杀进元大都去,把那些贪婪的畜牲削成人棍,一把火烧干净,告慰父母兄弟在天之灵;
后来,他想联络旧部,将散在草原上的各部收拢,重新建国,尝尝当真正的汗王是什么滋味。
这念想像待宰的肥羔,今儿被挫折砍一刀,明儿被困苦砍一刀,一刀一刀片成了个骨头架子。
有些时候他看着乌都,看着草原上磕着头跪拜圣子的流民,吃着流民温顺地献上来的食物。
甚至会想……
我只想要一片安稳的、富饶的土地,带着族民活下去。
而今,才知他端着稀粥、啃着马肉、为抢一口盐巴要去巴彦淖尔跟西夏人动刀的时候,盛朝的皇帝坐在遍地黄金里,搂着美人念佛经。
这是比“蒙古有二十万剽壮骑军”
更响亮的一巴掌,却也是更让人热血沸腾的一巴掌。
耶律烈舔了舔唇上崩裂的血口,仰头灌了半罐马奶酒。
富饶的物质只会催生出异族的贪欲,乌都与他们相处半年,看懂了他们眼里的贪婪,觉出这个话题不妙,连忙扭头问山翰林。
“先生,‘佛’用官话怎么说?”
山翰林字正腔圆读了一遍,又顺了顺身上的狐狸毛披风,手指陷在蓬松的皮毛中,一笔一划勾勒出字形来。
草原上什么都缺,没有造纸的工匠,也就几乎没有文字记录,只有大庆典上论功行赏时会将某人的功绩刻在石壁上。
他看着乌都蹲在地上练字,一连写了三遍,把这个字的笔顺记住。
一抬头,对上耶律烈的视线,乌都又连忙低头,装模作样又写了五遍。
这孩子写得认真,只露出脑袋顶上一个小小的发旋。
他笔顺流利,毫不停顿,耶律烈看着,眸色转深。
他是相信部族与血统的人,有时他旁敲侧击地提起葛循良的事,这孩子总是睁着懵懂的眼睛,问“那是谁呀”
,眼底没一丝仇恨的目光。
三岁,该不记事才对……
这孩子因为他那胡姬母亲,同样长了张胡人面孔,却对汉人有着深入骨血的亲近。
学写字、学官话特别快,字虽写得歪七扭八,却能说得字正腔圆,比山翰林说得还好。
眼见耶律烈上前两步,将要弯身抱起乌都,山鲁拙连忙另起了一个话头。
“其实,京城人信佛的不多,百姓更信儒学,就是孔孟——小公子听过孔孟吗?”
乌都眨眨眼:“先生请讲。”
耶律烈冷冷盯了他一眼,却什么也没说。
山鲁拙宽了宽心。
他被抓来半个多月了,跟小公子接触的机会很少,耶律烈疑心过重,专门指了五个兵轮班看他,平时锁他在帐篷里,不能自如行动,只能等小公子想起他时主动过来找他说话。
“先生?”
乌都澄澈的眼睛望着他。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