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14章 第 214 章(第1页)

巫觋得了恶疾暴毙的消息,没传出大帐去。

帐外马嘶人嚷,一阵吵闹后,日出时分响起了火不思凄婉的慢调,和着悲切的挽歌。

满军营的北元将士听着这事,都不可置信地狂奔赶来,在帐外等着送别大巫。

而仅隔一道帘的大帐内,满地尸体横陈,蒙哥拿着块锦布,面不改色擦干刀上的血,视线落回来。

给大巫修整遗容的汉人大夫眼皮狂跳,额头的汗直往眼里淌。

大夫慌乱歪低头,往袖上蹭了一把汗,手却一丝不敢抖。

他将大巫肚腹的血水吸干,绷带厚厚实实缠了几层,一身体面的丧服裹上去,等了些时,看底下再没有余血渗出了,这才为好。

萨满教用的是立棺,送上山天葬,尸体摆进立棺里头不能露端倪,看上去必须是安详走的。

蒙哥冷淡地笑了声:“神医,做得不错。”

他说的是跛脚的汉话,北地口音浓郁,这是蒙哥这两月从边民口中学来的,他是聪明人,闲暇之余用了一点工夫,竟也学会了许多汉话。

大夫抖了一抖,满肚子的圣贤典章撑住了他的骨气,没当场跪下。

他知道这敌将是想灭口了。

北元的窝阔台汗王是萨满教的忠实信奉者,他们国内宗教繁多,百姓信仰驳杂,唯独萨满教是延续了千年的国教,从远古流传至今。

元人军营里八成以上的兵都天天拜腾格里长生天,乃万物至高神。

巫觋作为长生天神在人间的口传使者,竟被大帅一刀攮了肚子……

眼见蒙哥擦干净了刀,站起身朝他望来了,大夫挺起胸膛闭上了眼。

“来人,带神医回去。”

大夫猛地睁开眼。

蒙哥盯着他:“我们的大夫不够,我留你一命。

用你最好的手艺,给我的将士治病,敢作乱,剐。”

大夫额头的汗淌入眼,刺得他眼泪直流,一时不知该喜还是该哀。

大帐里,十几员大将坐成两排,手边放着酒肉和奶食,谁也没碰,谁也没吭声。

远在大都的窝阔台汗王登临大宝不过三年,还在筛捡亲信的关键时刻。

想把各部精兵拢在手,是个烫手的事儿,汗王索性借着“征讨四方未服诸国”

的由头,命令各宗室长子领兵出征。

这一筛捡暗藏玄机——剽勇善战、狼子野心的,往西边的莽莽草原上派,西头有诸多小国,够他们分散精力了。

听话的,留在身边做亲随。

仗打得好又听话的,才会加官进爵。

蒙哥二十又三,其父拖雷原是北元的大监国,却死在盛夏七月,死得蹊跷。

他得知父亲的死讯千里奔行,赶回了大都,才知父亲是死在打仗回程途中的,人人都说父亲得了一场热病薨的,连尸身也没留下。

守丧百日刚过,汗王就催着他出征了。

蒙哥自己军功赫赫,自觉不比哪个大将差,却是在场唯一一个失了父族倚靠的。

阿爸嘎(叔父)却点他做左翼大军的主将,要是他能率着大军长驱直下,一举攻进京城,就能提着盛朝皇帝的头回去请功。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