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再一想到那位前辈,那究竟是元婴期还是比元婴期更高?哪怕他只是元婴期修士,他们都不敢招惹,更招惹不得。
元婴期修士的一怒,谁知道会不会有毁天灭地之威?别大中天还没完全崩塌,他们就彻底灭亡了。
三位长老没有想那么多,只是单纯的觉得秦啸恒能知道这些绝对因为他家那位少爷,然后各个都在心里默默祈祷,现在这位精贵的祖宗住在他们府上,他们家的东皇大人可千万要懂得把握时机啊!
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方,于是暗自压下心中的激动,却怎么都有些坐立不安。
还看什么,不如咱先回去聊聊?反正这么贵的东西一两日之内想必是卖不出去的。
随时都可以再来买,但是他们激动的已经坐不住了啊!
秦啸恒将他们的激动看在眼中,却并不打算理会,说完又取出一把下品灵器,那是莫筠觉得外形还不错,上面还有镶嵌的聚灵石,这才留下的:&ldo;这把剑经理可以看看,具体的品级其实我并不清楚,但应该价值不低。
&rdo;
何止是不低,这宝剑一从秦啸恒空间戒指中取出,四周的元气都自动聚拢,看那锋利的剑身,寒意十足的剑气环绕,这绝对是一把神兵!
三位长老几度险些失控,这败家孩子,能先提前告知一声么。
这一个个绝世之宝就这么拿出来了,实在太让人措手不及了!
他们东皇府有近万年的底蕴,那好东西绝对比这里多啊,你想要你说一声啊!
咱们回去立马就可以交换的!
而与三位长老明显情绪激动不同的是,肖征宇等人越来越沉默。
紧接着,秦啸恒拿出一个玉瓶放到桌上:&ldo;这是洗髓丹,能助人一口气突破先天进入炼气,里面一共有三枚,这三样东西,看看经理哪一样比较合意。
&rdo;
三位长老简直倒抽一口冷气,求别再刺激了,一口气破先天进入炼气,如果一个孩子能从六岁直接进入炼气,那就比别人多了四到十年的时间,如果资质再好一点,那更是飞一般的速度,甚至百年内就能出一个筑基圆满的天才!
这样的丹药还一次就是三枚!
三枚就意味着三个筑基大圆满!
秦公子,咱们能先回家么!
经理想要平静下来,却完全不受控制颤抖着手,想要去拿那瓶丹药看一看,又怕自己手抖给摔了,半响,才沉沉吐出一口气,道:&ldo;秦公子拿出的三样东西,每一样都可以说超过了玉清神霆芝的价值,不过这已经超过了我能做决定的程度,还劳烦秦公子稍等,这次交易,恐怕只有让我们老板过来了。
&rdo;
见秦啸恒应允之后,经理连忙起身,一边擦汗一边往外走,脚步明显不如刚刚进来时的镇定。
孙乐章等人走后,这才憋不住道:&ldo;你傻呀!
你这三个东西随便一个都比那个什么玉清神霆芝价值高出不止一点,换了才是傻!
你这么败家你家少爷知道么!
!
&rdo;
秦啸恒默默心想,他家那位尊贵的少爷,比他还要败家。
三位长老也忍不住出言相劝:&ldo;秦公子,你所拥有的宝物确实超过了玉清神霆芝不少,若是你当真想要玉清神霆芝,不如先由我孙府出面以五十万紫晶买下,稍后,我孙府再拿出其他的宝贝作为添头,连同玉清神霆芝一起与秦公子交换如何?&rdo;
孙乐章听了眼睛一亮,看着秦啸恒连连点头:&ldo;这个提议好!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