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个消息你传播出去,引起很多人的羡慕跟嫉妒。
南宫霖人长得英俊,竟然有一大帮爱慕者,她们纷纷抱怨,觉得公孙妍就是一只狐狸精。
公孙妍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有这么大的本事,不过嘴长在别人的身上,她也管不了那么多“我都快气死了,那个女人到底有什么能耐,南宫少爷竟然对她那么好,还让她坐上策划部经理的位置。”
“谁知道呢,也许是人家会使手段吧,而我们什么都不会。”
“可不管怎么说,那公孙妍好歹也是个千金小姐呀,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成天就知道勾引男人。”
这些人只顾发泄自己心里的怨气,说的话是越来越狠毒,不知道的人还以为公孙妍挖了她们家祖坟呢。
此刻,南宫霖带公孙妍去挑选礼服。
公孙妍有些别扭,因为他一直牵着她的手,也不肯松开,掌心传来的炙热温度让她无所适从。
这会儿,连耳尖都红了。
南宫霖却是将她的手握得更紧了,盯着那绯红的耳尖,眸色愈深,薄唇轻轻一勾,调笑道:“脸红什么,我们可是名正言顺的合法夫妻。”
他言语中透着漫不经心,好像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公孙妍正想反驳,前面司机忽然开口:“少爷,少奶奶,已经到了。”
这家专门为上流社会服务的店,位置虽然偏僻,但人气却不低,装潢也很精致,简洁明了,没有丝毫多余。
公孙妍仔细瞧着,的确不错,模特身上穿的那套礼服,就能看出,这设计师的功底不浅。
南宫霖轻轻拍了拍她的头,让她乖乖待一会儿,他要接个电话,说着便去了楼上。
公孙妍撇了撇嘴,她又不是几岁小孩子,说得她会到乱跑似的。
不过很快,她就没心思想那么多了。
店里来了好几个打扮精致,浑身充满贵气的名媛千金。
她们似乎也是为了出席什么活动来这里挑礼服的,然而,当她们的目光落在公孙妍身上后,眼神立刻起了变化,其中有轻蔑,有不屑,甚至还有鄙夷。
公孙妍有些疑惑,难道她是做了什么伤天害理的事吗?
她丝毫不避讳她们的目光,直直地迎上去。
怕什么,即便活了两世,她也不曾害过人,相反,她是来复仇的,那些曾经践踏她,伤害她的人,她是一个都不会放过!
或许是因为眼神太过犀利,那些个名媛收敛了几分,但是她们仍是掩饰不了对她的厌恶。
明明就是一个一无是处的女人,竟然成了南宫霖的未婚妻,凭什么!
其中一个穿着红色高跟鞋的女人缓缓走向公孙妍,用一种施舍的眼神看着她:“这不是公孙家的千金小姐嘛,怎么会出现在这里,我还以为你没心思来参加宴会呢,我可是听说你父母又大吵了一架。”
公孙妍眉头不禁一皱,不用说也知道,这种私密事多半都是家里的佣人传出去的。
看来,她得想个法子,好好惩罚一下那些不懂得好歹的人了。
她弯眉一笑,一副不在意的样子:“是吗?我这个做女儿的都不知道,跟我素不相识的你却知道,这位小姐,你可真有意思。”
说着,她捂着嘴笑了笑,又眨了眨眼:“小姐该不是躲在我家里偷听吧,这样的行为可不好哦。”
那名媛脸色骤变,指甲差点被折断,这个贱人居然敢这样讽刺她!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