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5章 平淡的日子(第3页)

热了四个白面馒头。

等魏大妮出来后,菜也上齐了,江小弟给江小妹介绍了部队的对象,因为前段时间出任务受伤,江小妹去看对象了,不在家,所以家里就剩这新婚小夫妻两个。

菜量也不多,两个人一顿吃完,魏大妮说什么也不让江震洗碗,收拾了东西去厨房,手脚麻利的收拾好。

回来后,拿出上了一半的鞋面,继续赶工,江震心猿意马的看着这个不开窍的姑娘,心中急道“我娶的是老婆,不是老牛啊!

谁让你把力气用在这上面的。”

看着天还早,就出去冲了个澡,进来就趴在床上,在六点半开始就叫“大妮,累了吧!

快上来睡吧!”

“这才六点半,累什么,你要困就先睡觉,我把这点弄完!”

魏大妮头都没抬。

熬到七点“大妮,睡吧!

明天还得早起呢?”

“快了,快了,就这几针!

你先睡!”

江震欲哭无泪,频率已经到了十分钟催一次,终于在八点半的时候,魏大妮弄好了,把一双黑色布鞋拿到床上给江震穿上。

江震都愣住了反应过来的时候马上坐起来“大妮,我自己来!”

然后穿了一下,有点紧,但是新布鞋都这样,试试真舒服。

满意的点点头“舒服,这是我这十来年穿过最舒服的鞋了。

谢谢媳妇儿!”

魏大妮十分高兴,她认为自己终于为江震做了一点点事,江震让她赶紧去洗洗。

魏大妮点头,去洗完进来上床就自己盖好被子准备睡觉。

不一会觉得有双手摸进来,在掀自己的衣裳,刚要出声,想着她妈说的,算了,忍着,不一会,实在忍不了了,魏大妮羞的都要哭了,她妈没告诉她是这样的啊!

反抗无效,此处省略一万字

一直到天快亮了,魏大妮嗓子哑的叫不出声,江震食髓知味,侧着身子,一手支着头,一手轻轻抚摸魏大妮的脸,看着这个傻姑娘昏昏沉沉睡去,心里跟划过一片羽毛似的。

低声呢喃“大妮,咱们可是说好了要做一辈子夫妻,谁也不能说话不算话啊!”

看着时间差不多了,他轻轻的亲了一下魏大妮额头,就起身熬了小米粥,出门买了三张肉饼。

回来蒸了点芥菜疙瘩条,放了香油,辣子。

“大妮起来先吃点饭再睡。”

江震进屋推了推魏大妮。

仿佛被掏空了身体的魏大妮手指都不想动,呢喃道“不要……不要……”

“醒醒都天亮了,快点吃了饭得上班。”

听见这句话,魏大妮一片混沌的脑子瞬间清醒,但是身体发虚一点力气也没有,怒视着江震。

江震摸摸鼻子,这个也不怪他没节制,赶紧把水端到床边,魏大妮费劲的穿好衣服,洗了脸,忍着身体的不适,一连吃了两张肉饼,三大海碗小米粥,咸菜也吃了不少,才恢复力气,但是身上还酸软如泥。

不过也有精神了,怒视着江震,宝娟嗓“江震哥,你以后不许那样了,不然我就回娘家去!”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