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章(第1页)

年少的她极为桀骜不驯,并不将这些事放在眼里。

看着旁人指责她,也懒得辩驳。

何况此时的她,恐怕心神都还在赵瑾,哪里顾得上其他。

可如此百口莫辩之事,祖母开口就是要庇护自己。

并不责备她犯了多大的错,只关怀她的身子康健与否。

这样的偏爱和庇护,即便祖母逝世了也没有消失,直到最后她真正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才是神佛无助。

“祖母放心,我方才只是做了噩梦,一时吓着了。”

谢昭宁安慰祖母,她听到自己的声音,仍是少女的清亮,她听了太多自己嘶哑难明的嗓音,现下如此清脆,竟还不习惯。

此时外面走进来一着黄色半臂的婢女。

那婢女看到老夫人坐在谢昭宁床沿,却远远站住,有些犹豫。

祖母眉微微一挑,冷冷道:“有什么话,当着我还不能说了不成?”

那婢女才走上前来,屈身行礼道:“老夫人,郎君说,若是大娘子醒了,便请大娘子去正堂说话。”

祖母却淡淡道:“去回了郎君,就说大娘子身子还没好转,眼下不去了,等好了我亲自带大娘子去回话。”

婢女听了果然为难,道:“老夫人,郎君吩咐了,一定要大娘子去的……”

可祖母只是接过青坞递过来的温水,舀了一口口喂谢昭宁,半点不为之所动。

祖母年轻时在家中便是独生的嫡女,被家中宠爱。

后来嫁给祖父,亦是被宠,她这辈子顺风顺水,明理和蔼,如今家中子辈孙辈,没有敢不敬重她的。

谢昭宁却不愿祖母为了她而如此。

因十分偏袒于她,她所做之事一应包庇纵容,祖母被人诟病为‘老糊涂了’。

后来祖母病倒在床,家中人虽伺候有加,却对祖母失去了敬重。

再后来谢昭宁做出那等恶事,被两个婆子压在跪在祠堂面前。

祖母得知她要被罚去静心庵修行时,气得一命呜呼,又被人说是‘罪有应得’。

因为她,祖母死时众叛亲离,且同她一般沦落了恶人之名。

祖母走时她不在跟前,却想想也知道,祖母那时候该有多难受。

被人尊敬宠爱了一生,临了了却所有人对自己都是恶语。

想到这些,悔痛便如洪水般将她淹没。

“祖母。”

谢昭宁拉着祖母的手,“既然父亲都说了,我现下又没有大碍,就去看看吧。”

见祖母仍然犹豫,似乎担心她的身子,谢昭宁又撒娇般地说,“躺了许久了,我身子也僵了,正想出去走走呢。”

祖母犹豫了片刻,才放下了手中的耀州青瓷碗:“你若真想看看,祖母随你一起去看看就是!”

又吩咐青坞,“把大娘子的斗篷拿过来。”

青坞方才正烘好了斗篷,连忙将斗篷抖出来,露出了斗篷下的手炉。

祖母只是看了眼,什么也没说,亲自拿了斗篷来给谢昭宁系上。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