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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很快,欧阳明月就否定了自己的猜测:“不,这不可能!
如果说凶手是个食人魔,他自己爱吃人-肉也就罢了,那些顾客总不能也都是食人魔吧。”
“根据公-安内部的统计,食人魔的概率是微乎其微的,百万分之一都不到。”
小熊警官这时灵机一动:“莫非是有客人让凶手帮他们去找肉吃?升级版的‘婴儿-汤’事件?”
欧阳明月点点头:“这倒是有可能,毕竟目前受害的都是流浪汉,在那些富商眼里,这些低阶层的人恐怕就只是行走的两脚羊,根本不至于放在心上。”
这时小周正好办完事儿过来,他听到欧阳明月的话,忙问什么是两脚羊。
“难道这个案子跟羊肉馆有关系吗?”
欧阳明月的两颊不禁露出笑意:“小周警官,看来你的历史很不合格呀!
两脚羊并不是指羊,而是古代被同类吃掉的人。”
我也趁机补充了一句:“没错,尤其是在五胡乱华时期,当时中原大乱,外族入侵!
汉人被当做行军打仗的食物,沦落成“两脚羊”
,往往是外族赶着一群汉人到处侵略,饿了就杀几个人充饥,都不用携带干粮了。
在李时珍的《本草纲目》中就曾写到:“古今乱兵食人-肉,谓之想肉,或谓之两脚羊。”
而在《鸡肋编》中还有详细的划分,老瘦男子被称为‘饶把火’,妇人少艾被称为‘不羡羊’,小儿则被称为‘和骨烂’。
听了我的话,小周不由得打了个哆嗦:“这他娘的不是真把人-肉当食材了吧?可真够恶心的。”
我告诉他:“没错,就是食材,凶手就是把这些流浪汉的人-肉当作了自己的食材,但是刚才你们有句话说错了。”
“嗯?哪句话?”
欧阳明月转头看向我。
我答道:“你们刚才说这很有可能是升级版的婴儿-汤事件,我可以很明确告诉你们,两者的性质完全不一样!
广东婴儿-汤事件罪犯是为了金钱,富商知情,并且想要滋补壮阳,而现在这个凶手纯属是因为心理变态,他供应的群体也根本不是富商。”
“不是富商?”
欧阳明月跟小熊警官面面相觑,似乎不认同我的话:“如果不是为了金钱的话,那凶手为什么铤而走险为他的客人做人-肉吃,难道脑子被驴踢了?”
我耸了耸肩:“我说了啊,变态,变态的脑回路估计只有他自己知道。”
“还有你们想想,如果你要吃肉,是会吃健康聪明的黑猪肉,还是营养不良又脏又臭的土猪肉。
如果是富商,会很挑食的好吗?”
“都是吃人,承担的法律风险是完全一样的,干嘛不选择高学历高智商身体健康的人,而向这群吃不饱流浪街头的乞丐下手。”
我解释道。
在场众人刹那间瑟瑟发抖的看向我,似乎在他们眼里,我比食人魔更加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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