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而假如我会游泳,按照本能,必然要在自杀之后立刻自救,从河里自发地游上岸来,从而自杀不遂。
当年我不会游水,现在也不会。
我对水的恐惧似乎来自遥远的地方,到底有多远已无从考证,多半是十六岁前失去的记忆,也许还牵扯什么令人神伤的童年阴影,但这已无关紧要。
紧要的是,冰凉湖水迎面扑来,我本能张嘴呼救,狠狠呛了几口水,咳又咳不出来,痛苦无比。
岸上景物模糊不清,耳边是一阵急似一阵的鼓鸣,身体越扑腾越沉得厉害,不扑腾沉得更厉害,让人很难决定到底是继续扑腾还是不再扑腾。
湖水也冷,直冷进骨头里。
有人急切呼唤我的名字,来不及分辨是谁。
我伸手想抓住什么,就在那一瞬间,突然听到秦漠的声音,就响在湖水深处或是脑海深处,他说:“别怕,我握着你的腰,不会沉下去,别怕,洛洛。”
我想,怎么可能不害怕,我还没有买意外保险。
大二时看过一篇论文,说人临死前,会走马灯般把生前过往在脑中全部回放一遍,并提出种种科学依据试图证明这个观点,尽管大多依据和结论毫无逻辑关系。
不过从这个角度看,也算是一篇合格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院派论文……那时候看了这篇论文,唯一想法就是:太好了,至少我在死之前弄得清颜朗的爹是谁,自己又是谁,不会顶着颜宋的名字懵懂离开人世。
但是,在我自认为会被淹死的这个下午,却没有能够想起从前,反而想起一直告诫自己要忘记的东西,那些和林乔相关的唯一让人觉得甜蜜的东西,高二时,我们一辈子的友情。
一辈子这么短,友情也这么短。
我看见那个小姑娘穿着粉色的蓝精灵短T恤齐膝的牛仔裙,梳着高高的马尾,相对于十六岁的年纪来说,个子明显超出一般水平,虽然如此,脸上的表情却完全辜负了她的高个子,真是让人于心不忍的单纯。
而身边的男孩黑衬衫米色长裤,可以和世纪末最后一个美少年柏原崇媲美的一张脸上,低调地架着一副如今看来价格昂贵的金丝眼镜。
两人肩并肩走在一条灯光昏黄的走廊上,单从现象分析,其实也算女才郎貌,不敢说般配,起码不突兀。
那是十六岁的我和十六岁的林乔。
那时我还没有喜欢上他,而苏祈也没有加入我们的学习小组,对了,那天我们正在赌气。
高二的林乔虽然被众人觊觎,但大家都不敢贸然下手,一方面是害怕暴露之后又没有被他接受,九成九会被他的粉丝团打死,另一方面也慑于他本人的毒舌和比冰岛还冰岛的气场。
江湖传说苏祈成功上位后,虽然颇得舆论袒护,但刚开始也忍辱负重地频繁收到匿名恐吓信,甚至还收到过一只用鞋盒装起来的死老鼠,而我和林乔走得那么近,却连恐吓信的边角都没看到过,实属不易,至今仍是一个千古之谜。
最初他来给我补课,其实是一段很惨痛的经历,这个人看似无话,开口却句句伤人,而且直接伤到点子上,让人翻身不能。
诸如:“能够把这么简单的题解得这么复杂你也不容易,关键是绕了这么大一圈你居然还解错了,一般人很难有这么大本事。”
诸如:“今天你是把左脑放在家里没带来还是右脑?该不是我一直误会你了吧,你其实是没长脑子的?”
每一句都是这么的信手拈来,如数家珍。
但给我讲题时却总是很认真,即使在他讲解之后我立刻重复相同错误,他也不会撂笔走人,顶多叹一句:“你是专门做错来报复我的是吧?”
叹完后埋头再讲,从这一点来看,其实是相当有职业道德的一个人。
后来混得很熟,在他要笑不笑撑着额头训我时,我也会大着胆子开口反驳两句,但总是立刻被他拿下,没有丝毫商量余地。
样样都不如他本来就让人伤感,连吵架都吵不赢就更加伤感,这时候他会带我去看他打篮球,转移我的注意力。
总有碧蓝的天,太阳好像永远挂在头顶上,和这所百年老校年龄差不多大的百年老树们集体将枝桠张牙舞爪地刺向天空,绿得像油漆刷过一样的树叶下,夏蝉问心无愧地嘶声鸣叫。
林乔的每一次投篮都会引得场外驻足观看的姑娘们兴奋尖叫,而这些姑娘们多半连篮球的基本规则都搞不懂,也就是说,即使他发神经突然把球投进自家的篮筐,她们依然会兴奋尖叫,这就是明星效应和粉丝的品牌忠诚度。
我拿着毛巾和矿泉水候在场外,看他在人群里闪闪发光,姿态敏捷攻势凌厉,眼神却冷淡随意,拥有所有校园风云人物的特质。
那时他有一个毛病,中场休息补充水分时,必须喝我喝过的矿泉水,就像古时候皇帝吃饭前要找太监试菜,一看太监没有死于非命才动筷子。
我曾问过他这是什么道理,他总是立刻转移话题。
我是唯一和他接触频繁的女生,奇怪的是居然没有传出任何绯闻。
我和林乔并排走在走廊上那个夜晚,我还记得,难得有很多星星,是一个漫天星光的仲夏夜。
这样的夜晚适合邂逅、占卜、幽会、偷情等各种浪漫事件发生,但我们奉命前往生物教研室取那尊被称为镇室之宝的人体骨架,供生物老师在晚自习后半段帮同学们复习人体骨骼结构使用,使命既严肃又正派,沾不上半点浪漫气息。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