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我想起那些和他分离的梦,忍不住红了眼眶,再次重重地点头。
想到他看不到,“嗯”
了一声,又不放心地和他确定:“我们已经和好了,对不对?”
他说:“对,宋宋,我们和好了。”
他过来吻我的额头,又吻我的脸颊,我偏过头去,让嘴唇承接住他的吻。
他模糊地笑了一声,温柔地在我的嘴唇上亲吻。
躺在沙发上的那一刻,我看见落地窗外的人间灯火通明,这是纽约,不夜城,所有人的大世界。
而这小小的空间,这是我们两个人的昏暗却温暖的小世界。
适度运动大概能够促进调整时差。
六个小时前我才在飞机上睡了将近十小时,六个小时后竟然再次睡得不省人事。
半夜模糊醒来过两次,一次是饿醒的,秦漠起来给我烤土司。
第二次是渴醒的,秦漠起来给我煮了一大杯牛奶。
我将他折腾得不轻,可能折腾完了吃饱喝足终于找到满足感,再次沉沉睡了过去。
所有的重负都卸下,这是九个多月以来唯一一个没有梦的长睡。
睡饱了起来一看手机,已经是早上十点。
阳光洒满整个房间,秦漠却不在房中,饭厅的餐桌上留了早餐,旁边压了一张纸条,说他有事需要出门,让我好好休息,中午会有一位墨西哥大婶过来给我做午餐,右下角留了一串数字,是他的手机号码。
我洗漱完毕叼着面包圈给程嘉木发短信,让他帮我把颜朗送过来。
虽然后续还有一些小问题,那场谈话中途被打了岔,我还没告诉秦漠我已经知道了我们的过去,但既然我们和好了,我什么时候都可以告诉他。
正要将短信发出去,眼睛一瞟,却看到了客厅里的空衣架。
昨天那里挂着一套可能才刚做好的崭新的西装礼服。
手指突然变得僵硬。
我哆哆嗦嗦地给程嘉木打电话,劈头问他还记不记得杂志上报道秦漠的订婚时,有没有说他到底什么时候结婚。
程嘉木回忆半天,说:“好像是近期,地点就定在纽约,似乎是K庄园,怎么了蛋挞?”
我又哆嗦地给秦漠短信,问他在什么地方。
大约五分钟后,我收到了他的回信,短短三个字:“K庄园。”
程嘉木的电话适时切进来,我手脚冰凉,不知道为什么声音却无比镇静,我说:“程嘉木,你知道怎么才能最快到K庄园吗?你那套行头算是派上了用场,看来我还是得去抢一次婚。”
程嘉木沉默片刻:“你们昨晚谈崩了吗?”
我努力地回忆昨夜,却只记得秦漠的温存,自己也感到茫然,不是一切都好好的吗?他原谅了我,我们和好了,我热情地和他表白,以为自己重新将他找了回来,只感到幸福和庆幸。
坐上出租车后,我整个人才冷静下来。
程嘉木脸上挂着硕大两个黑眼圈,颜朗在他怀里倒时差。
我深感对他不住,允诺下次他出新书我买一百套支持他。
换来他一个白眼:“你看你俗了吧,一个好作家绝不在乎他书的销量。”
又皱眉向我,“既然你和Stephen谈过了他还是打算结婚,说明他想清楚了还是现在这个未婚妻更重要,我觉得你没必要真去现场抢婚,虽然这倒真是挺罗曼蒂克的。”
我沉默半天,说:“或许有什么误会,我只想当面问清他的误会,要是他有他非结不可的理由,我会祝福他。”
程嘉木说:“蛋挞你……”
我说:“我相信他是爱我的,如果这件事我们可以共同克服,不管有多困难,我愿意和他一起努力。
我好不容易才能够和他在一起,我不希望伤害其他人,我更不想伤害他或者伤害我自己。”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