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3章 星之钥匙(第3页)

“小蓝姐姐,你这东西不靠谱啊。”

小蓝:

“不可能啊,这可是女王给的特殊道具。”

李沐汐思索道:

“那么美琪可能被什么人带走了,而且有可能跟那块石头有关。”

“你们三个接着找,我去看看那天发现陨石的地方……”

另一边陨石坑附近,凌美琪被迫带着两个怪人来到此处,察觉到两人开始不耐烦起来,便想着博一下假装去捡东西,随后扔给二人后直接开跑。

待两人发现恼羞成怒一起攻击凌美琪,虽说两人的攻击没有命中,却也被爆炸的余威所波及,凌美琪倒下后那颗紫色的石头飞了出去,两个怪人上前准备将其拾起。

一道光束打向怪人的手,来人是一名全身紫色的女性:

“没有我的允许,谁也不许拿走星之钥匙。”

随后运用魔法将石头牵引回手中,石头破开漏出一个钥匙,随后跃到凌美琪身边将其扶了起来,凌美琪好奇的问道:

“你是?”

紫女:

“我叫艾莎,其他的一会再说吧。”

艾莎扭头看向两个怪人,天蛇:

“想不到在这里遇到你,也省的我们到处去找了,快把星之钥匙交给我们。”

天狼一副凶神恶煞的模样:

“对,否则……呵呵呵”

艾莎嘲讽道:

“两个大男人欺负一个小姑娘,没出息。”

“你先躲我身后。”

艾莎将凌美琪护在身后做出准备战斗的姿势,天蛇:

“废话少说,出招吧!”

天狼点了点头,随后天蛇看天狼没有动便对他比划两下,天狼指了指自己随后上前一步抡起锤子,不过天狼毫无意外的先砸中了后面的天蛇后,一个锤子的形象的攻击飞向艾莎。

艾莎挥动魔法棒:

【哈莱能量!

——沙多沙多他——宝石之光!

结果艾莎技高一筹直接将锤击打了回去,可怜的天蛇刚起身便又被撂倒了,不远处出现一个拿着权杖的女性身影,艾莎和凌美琪都吓了一跳,只见来人权杖一挥艾莎胸前的星之钥匙便被牵引过去。

“还给我。”

凌美琪想要冲上去抢回来,艾莎深知来人的厉害,连忙冲上前去想要硬抗攻击,在攻击来临之际,李沐汐落在艾莎背后:

【反射(REFLEct)】

将其反弹回去,来人再次挥动一击,带着被反射的能量再次打了回来,强大的力量将李沐汐掀飞出去,凌美琪和艾莎反应过来连忙跑上前去查看,而天狼天蛇和新来的女人一起离开。

艾莎将李沐汐靠在自己身上:

“你没事吧小汐。”

凌美琪也同样关心的问道:

“哪里受伤了?”

“姐姐!”

这是凌美雪和小蓝还有游乐也赶了过来,随后看到李沐汐的样子,游乐质问道:

“你把小汐怎么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