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ldo;侯爷的意思是?&rdo;刑部尚书听完这个匪夷所思的故事,嘴巴张得足可以放下一个鸡蛋,很久以后才反应过来继续发问。
&ldo;从来就没有什么幽王余孽,绿珠是我被强人掳走的未进府的妾室,刑部大牢里关押的那位幽王余孽是我的孩子,硬被乱党捏造出身,成了幽王余孽。
&rdo;卫衍正色给出了结论。
其实卫衍在听到这个故事的时候也和堂上的那位尚书一样听得目瞪口呆,嘴巴里面可以放鸡蛋,不过他在被他家老爷子逼着一整晚把这个故事翻来覆去倒背如流,别人怎么问都不会露馅的时候,终于对这个故事不再有在听天方夜谭的感觉。
但是,要把故事里面的事情和他自己真正联系起来,他目前还没有完全做到。
刑部尚书听完他的结论,擦着冷汗招属官上前来商议。
所谓的幽王余孽,泛指的时候是指当年侥幸逃脱的幽王一党,特指的时候却是指一个十来岁的孩子,那个孩子被人证实是幽王遗腹子,然后乱党凭着这个孩子纠集起幽王当年的旧人,再行谋逆之事。
目前,那名孩子连同众多乱党皆被擒获,关押在刑部的大牢里面,正在加紧审问。
此时此刻,永宁侯竟然说那个孩子是他的孩子,不是什么幽王遗腹子,刑部尚书听了后实在不知作何反应。
此事若被证实,别人大概也就和他一样,嘴巴里面吞个鸡蛋而已,但是那些乱党如果知道了的话,恐怕是连想死的心都有了。
不过此事重大,而且又烫手无比,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审下去。
各属官七嘴八舌替上司分忧。
&ldo;不如大人上书,请求陛下金殿御审。
&rdo;最后,某个属官出了一个好主意。
这样的烫手山芋不好接,恐怕也没人敢接,要推就只能推给那个有能力接手的人。
目前,最有能力接手的当然就是皇帝陛下。
刑部尚书一听,就觉得这个主意很妙,急忙给皇帝上了个折子,言明事关重大,而他能力不足,不堪重任,请求皇帝陛下金殿御审,以求此案能够尽快水落石出。
皇帝收到这份折子后,准了。
第二天,卫衍在太极殿上又将这个故事向皇帝和众臣讲了一遍。
&ldo;若那幽王余孽是卿的孩子,的确可以证明卿是被冤屈的。
不过卿说那幽王余孽是卿的孩子,可有证据?&rdo;
那么多年不曾相见,此时也只能隔着遥远的距离听着他从上面传下来的说话声,连抬头直视都是不被礼仪所允许的。
卫衍强压下心中那些莫名情绪,稳住了心神,沉声回答:&ldo;罪臣有。
&rdo;
他一五一十地将事先背下来的那个孩子身上的胎记统统说了一遍。
自有人马上去查证,很快过来禀告,永宁侯并没有说错,胎记的位置形状全部都丝毫不差。
这个结论一出,廷上的众臣已经有一大半相信了,不过有一小部分显然还是有疑虑的。
若皇帝有意帮永宁侯脱罪,这种事情派人查了再告诉永宁侯是非常简单的事情,根本就做不得准的。
&ldo;其实,最能说明问题的莫不过于是滴血认亲。
&rdo;皇帝犹如是那些人肚中的蛔虫,非常清楚他们在想些什么,马上又提出了下一个要求,一定要把这个结论当着众人的面坐实。
最后,滴血认亲的结果当然让群臣信服。
既然这个孩子真的是永宁侯的孩子,那么永宁侯的故事当然就是真的,既然永宁侯的故事是真的,那么永宁侯当年被流放一案就是大大的冤屈。
不过对于这个天大的冤案,皇帝并没有追究当年造成这个冤案的那些官员的责任,只是抚恤勉励了卫衍一番,就退朝了。
一位穿越至宠物小精灵世界的男人,带着他对小精灵的资料记忆,在真新镇开始了他的神奇宝贝之旅,收服所有的宝贝是他的目标,当然,强大的实力是必不可少的这是一部不受很多热爱小精灵的读者待见的小说,但它无疑更真实更有血有肉,所以,不想心中小精灵世界美好形象被破坏的读者勿入作品每天1更,偶尔多更一章,少更会向大家通知,希望大家能够支持并提出建议,绝不进宫。...
一觉醒来,身患绝症的覃桑,身边出现了一个奇怪的陌生人,更让她奇怪的是,那人竟然自称出家人...
夏薇茗死了,沈修瑾亲手将简童送进了女子监狱。 三年牢狱,简童被沈修瑾一句好好关照她折磨的大变样,甚至狱中被同意捐肾。 入狱前,简童说我没杀她。沈修瑾不为所动。 出狱后,简童说我杀了夏薇茗,我有罪。 沈修瑾铁青着脸你给我闭嘴!不要再让我听到这句话! 简童笑了真的,我杀了夏薇茗,我坐了三年牢。 简童逃了,沈修瑾找疯了满世界通缉她。 沈修瑾说简童,我把肾给你,你把心给我吧。 简童仰头看向沈修瑾,说...
卖身国公府的厨娘生存大不易,厨房里勾心斗角,欺负新人,还好她家传手艺无人能及,谁来挑衅,全都拍成渣渣!历经千难万险,终于成功上位,白蔻却发现,世子爷他的胃口真的是好特别!世子爷拍了拍枕头小白,佛跳墙有什么好吃的?快过来,本少爷教你独门菜谱蒸包子!...
他曾经是冷血无情的杀手经过特种训练的狂魔,他让无数境外富商政要们闻风丧胆。回归都市后,曾经的杀手邂逅各色美女,美女总裁刁蛮警花妹纯情萝莉极品校花白领丽人,一个都不会少...
我不小心得罪了一位美女模特,惹得她杀上门,住进了我的单身小屋。我这是做了什么孽,惹上了你这是天定的。你就认了吧!喂,你准备住多久?也许三五天,也可能三五十年?那我们可是同居!同居就同居呗,怕什么?这个对你不太好。没什么,我发过誓,让你甘心为奴,永世不得翻身!说实话,我很想试一试。试试就试试,谁怕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