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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人是腊月中旬时到的。
此时已是寒冬,虽说岭南比京、温暖,德庆也是丘陵地区,不可能与南海边的天气相比,便是身体强壮如章放,也要穿上一件厚实的棉袄御寒。
沈家人身上穿的却是茂升元伙计们准备的半旧棉袄,哆哆嗦嗦的,就象是劲风中发抖的枯叶子一般。
他们显然是受了不少苦楚,不但个个瘦骨嶙峋,身上、脸上还带有多处伤痕,皮肤晒得黝黑,嘴唇干裂得快要脱皮了。
沈儒平不过三十许人,佝偻着背,头发花白,若不是身上穿的布衣还算干净整齐,瞧着就跟德庆乡村里的寻常农夫没什么区别。
他额头、脸颊上都有血痕,瞧得出来是鞭子打的,右手藏在袖中,只露出些半截手指,让人觉得形状有些不大自然,走路的时候,一脚高,一脚低,仔细瞧了才发现他左脚踝处绑了白布带,带上染了血迹,显然是受了伤。
杜氏也瘦了两圈,越发显得她颧骨高,下巴尖,她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衬着干净的衣裙,倒也体面,只可惜说话时眼神总是带着一股鬼祟气,半点不见当年翰林学士家少夫人的端庄优雅气息。
袖子底下,她的双手长满了冻疮,红红肿肿的,虽擦了药,却不见有好转迹象。
至于沈昭容,同样也是瘦了,一张小脸只巴掌大小,若不是皮肤太黑,嘴唇上又长了疮,还可以称得上楚楚可怜。
可惜她太瘦了,瘦得不见率点美感,昔日还称得上是小美人的窈窕少女,如今不过是个又黑又瘦小的豆芽菜罢了。
最凄惨的是沈氏,她是被人抬着下船,又被人抬上马车赶路过来的,脸色白得发青,憔悴得只剩下一把骨头了,若不是凑近了看还能发现她口鼻出喷出些许白气,就跟死人没什么两样,几乎连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下车后进了屋,张眼看见章寂也只能用蚊子哼哼般的声响断断续续地叫了声:“见………过……父……”
然后就晕过去了。
看到这群人的形容,章寂本来还打算好好骂他们一顿的,此时也只能暂时将计划压后,命宫氏与周姨娘陪着杜氏与沈昭容把沈氏安顿好,便背着手出了新建的小屋,毫不客气地冲沈儒平招了招手:“进堂屋坐,我有话问你。”
沈儒平乖乖听话跟了上去。
明鸾奉了母亲之命前来“看望”
沈氏却没打算进屋去帮忙,只是倚在门边冷眼瞧着。
这屋子是新近草草建好的,只要不是大风大雨,住在里面也没什么大问题,就是墙体薄些,冬天里十分阴冷,地方狭小些,除了放一张只够单人睡的木板床外加一个箱笼、一张两尺见方的旧桌和一个木板草草钉成的架子外,也就放不下别的东西了。
杜氏等人想要拿张板凳进屋坐,还挤不下四个人。
而且这屋子只开了一扇一尺见方的小窗户关着门时,屋里空气便显得闷,可开了门,通风是没问题了,却又容易着凉。
加上这屋子旁边就是水池子和菜田,水气很重,夏天易滋生蚊虫,若是给菜田浇了肥,那味道可不是一般人能忍受的。
杜氏好歹在东莞住过两年多,也不是当初不谙农事的宅门贵妇了只瞧了屋外两眼,便发现了这屋子的弊端,忍不住道:“我们大姑奶奶身子本来就不好,住在这里,水气太重,只怕不利于调养。”
宫氏冷笑道:“除了这儿她还想住到哪里去?!
是想住我们二爷的屋啊,还是想住三爷的屋?!
难不成还想跟女孩儿们挤一处?也不怕给孩子们过了病气。
兴许她是想住堂屋里?那真是对不住了!
堂屋里除了父亲就是虎哥儿,也不是不能再多住一个人,可就算大嫂子好意思,我们章家还要脸呢!
大哥不在家,万没有儿媳妇跟公公住一屋的道理!”
杜氏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却不敢反驳,只能讪讪地赔笑:“章二嫂子说笑了,我本不知道府上的情形,不过是担心大姑奶奶的身子,才多嘴说一句罢了。
想来府上众位也是深思熟虑过的,若是能安置,也不会让大姑奶奶住到这儿来,是我多事了。”
宫氏瞥了她一眼,却不肯轻易放过:“我知道你们是嫌这屋子不好,那就搬出去好了?谁稀罕接她回来啊?!
家里屋子本来就不够住,好不容易多建了一屋,还以为能稍稍自在些,结果出了这么一遭事,真真晦气!”
沈氏微微睁开了眼,看了看宫氏,眼神幽幽的,带着几分寒气。
宫氏被她这一看,不由得退后一步,但马上底气又上来了:“大嫂子,你别嫌我说话直率。
咱们接你回来,也是冒了大风险的。
毕竟你离家在外头住了三年了,原来也是个年轻漂亮的,若有个万一,咱们将来见了大伯也不好交待呢!
要是你一直没回来,那是好是坏都不与咱们家相干,可老爷子偏偏把您给接回来了,以后要是大伯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可不得怪到咱们头上了么?你日后见了大伯,可得把话说清楚了,这三年里你并不与家里人在一块儿,有什么行差踏错,瓜田李下的,那也是你自个儿的事!”
沈氏脸色猛地染了一片嫣红,咳了一声,吐出一口血来。
杜氏与沈昭容手忙脚乱地扑上去,一个安抚,一个喂水,只见沈氏急促地喘了一会儿气,看ˉ有些好转,又盯上宫氏,颤悠悠地抬起手来,指了指后者,张张嘴,却半天没能挤出一个字来,只能大口大口喘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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