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93章 疑凶(第2页)

眼前的情况比较典型,沈君辞给戚一安分析完,让他拍照记录。

随后他仔细打量着脖子上的勒痕,又看了看附近的一块蹬踩的石头。

沈君辞道“从颈部的勒痕判断,凶手不是熟手,反复尝试了多次,所以颈部的痕迹有些错综。

凶手应该是男性,身高大约在一米七五左右。”

他在检查一遍以后,仔细观察了老人的双手,特别是指甲“身上没有明显反抗伤。”

白梦皱眉道“这座山附近没有什么监控,这里人烟罕至,估计是没有什么影像资料了。”

“凶手还是留下了不少的线索。”

顾言琛正用手电照着周围的环境,随后他开口分析,“这山虽然不太高,但是也有百米左右,自行车电瓶车都开不上来,上山只有这一条路,地上没有什么明显的拖拽痕迹。

这里应该是第一案发现场,是熟人作案,而且凶手非常熟悉这里的环境,他有可能带来了绳子,是有备而来。”

如果这里不是第一案发现场,凶手是在其他地方杀人的话,他需要背着一具尸体爬山,既耗费体力和时间,也容易被人看到。

综合尸体上没有多少的反抗痕迹,很可能是熟人作案。

而且这里地处偏僻,第一次来的人都不一定能够注意到,所以凶手应该熟悉附近的情况。

“按照时间信息,两个案件如果是同一凶手。

那很可能凶手推了赵传文下地铁以后,就来到了小区外,约了魏森出去,来这里见面?”

陆英试着推算,“那就是说,凶手也住在附近?”

顾言琛纠正他“熟悉附近并不一定住在这里,也有可能是工作在附近,或者是过去住在附近。”

随后他汇总道,“一米七五以上,男性,还是死者熟人。

你们回头排查一下,看看死者身边有没有这样的人。”

如果说地铁案还线索较少,现在这一案子却留下了众多的信息。

这一起案件作案有些仓促,也许是凶手为了杀害证人灭口,也许是凶手知道自己已经杀了一个人,破罐子破摔。

总之凶手是急了。

顾言琛和沈君辞两个人配合默契,通过分析,把凶手的很多特征都圈了出来。

仅仅根据案发现场遗留下的痕迹还有尸体判断,他们就已经判断出了凶手的“画像”

今晚要加班,一时没法回去,眼看着已经八点,他们好歹中午吃了几口饭,包队那边的几名刑警中午就买了面包凑合了一下。

大家都饿得前心贴后心。

顾言琛提醒道“你们饿了的话就先点个外卖吧。

今晚我请客。”

他们做警察的了,经常在荒郊野岭里工作,还好现在有了外卖,方便了很多。

白梦掏出手机让大家点了快餐,包队那边的几人没客气,也点了吃的。

到付款时白梦为难问“这地址怎么写啊?”

她和陆英商量了半天,写了个“小山坡上,到了电联”

戚一安抬头问“送外卖的能找到吗?要不要加一个犯罪现场旁?”

沈君辞低着头还在检查尸体,开口悠悠道“你再写个尸体旁边一米处,看看还有人敢接单吗?”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