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丁玥染看了看手上的资料,他仔细翻阅了之后,也判断道:“这不是保洁公司或者是同行所为。”
丁局问:“你的理由是……”
丁玥染分析道:“这个沐彬,并不是被选作替罪羊的人。”
他说到这里,手里握着保温杯,老干部似的喝了一口里面的枸杞水。
“沐彬的智商有点低,却能与人流畅交流,这样的人容易在无意之中说出一些话,留下破绽。”
“还有,这起案件当时有几名证人,全都指向了那位所谓的凶手沐彬,如果是有人故意栽赃的话,不会找这么多的证人。
虚设案件想要让证人在口供上保持一致,这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
每多找一个牵扯到案件里的证人,就会多一分被发现的风险。”
说到这里,他举了个例子。
“简单来说,收买或者威胁一个证人,难度是一,比较容易办到。
有两到三个证人,难度是十,这就足够了,也不会让警方起疑。
如果要找到十个证人,想要口供一致,那难度就是一百,甚至一千。
这种难度的增长是成倍变化的,非常不可控,会翻船的。”
这几点是从犯罪策划者角度出发的分析。
丁局道:“那可能会有一种情况,沐彬当时看到了凶手,他的死亡是被凶手灭口。
同时凶手把整件事嫁祸给了他。”
历仲南提醒:“还有一种可能,就是沐彬是凶手的共犯,他也参与了案件。
甚至有可能这是多人参与的案件。”
历仲南毕竟曾经是重案组组长,研究过众多案例。
在乡镇之中有时候会忽然冒出来离奇案件,犯罪者一般智商不高,犯罪原因并不复杂,却能够突破底线,彰显人性之恶。
顾言琛顺着这个思路分析:“如果是多人犯罪,其他遗物忽然出现就可以解释了,原本那些就是在共犯手中。”
丁局点头:“不能排除这些可能性。”
几个人讨论了一番,顾言琛发现,沈君辞今天的话明显很少,他一直在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顾言琛用手肘碰了碰沈君辞,示意他给点意见。
沈君辞从中午吃完饭就有点嗓子疼,今天事情多,没能午睡,到了下午头就开始疼,不知道是不是着凉感冒了。
顾言琛碰了他,他才开口道:“我有一个疑问,为什么那个箱子最近出现?”
沈君辞说话的声音发哑,手指轻轻地松了一下领口。
案发距今已经四年了,这四年里,一直风平浪静,可是在四年后,为什么有人把这个箱子给到那名主播手里。
这四年里,那些东西又被保存在哪里?
顾言琛在几个重要的问题上画了星号:“我们稍后调查一下这些疑点。”
看会议商量得差不多了,丁局道:“不管怎样,案子到了我们手里,就不能不管,这件事一定要再次彻查。
查清楚了,抓到了真凶,才是给逝者的安慰,给人民的交代。”
说到这里,丁局看向众人:“历仲南,你继续跟那个暗娼案,争取多打掉几个暗娼馆。
这个案子顾言琛你来负责吧。”
终于开完了会,等众人散去,顾言琛走到沈君辞的身边问:“怎么你嗓子哑了?”
“就是头疼嗓子疼。”
沈君辞回忆了一下,“中午的虾有点咸。”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