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之后,便是华妃以楼东赋为引子,暗喻她是旧人不得皇上垂怜,让皇帝不得不心疼她,
本来丽嫔疯了的事情就怪不到华妃头上,如今皇帝见华妃泪眼朦胧,心里就更不是滋味,
华妃这个肚子里没什么墨水的女人被迫上岗背书,也是爱惨他了。
“华妃,也是难为你了。
你那地方偏僻,朕若得空了,便去见你。”
背书背了很久吧?抑扬顿挫,情感充沛,真感情流露啊!
“谢皇上~”
华妃凄婉中带有期望、欢喜的看了皇上一眼,这一场宴会,她华妃赢麻了!
皇帝感慨万千,只是这楼东赋寓意不好,华妃隐喻梅妃,他便被隐喻唐玄宗,谁会是那个安禄山呢?
他看了老十一眼,意味深长...
但愿十弟安分一点。
今日玉芙同样报仇雪恨了,她知道曹贵人会设局,莞贵人会大放异彩,可是有莞贵人挑衅在前,她怎能容忍莞贵人入皇上的眼,入皇上的心呢?
皇上心里可以像榴莲,可以堆满了人,但他心上那最顶尖位置必须是她的,也只能是她的!
所以,为了不让曹贵人的算计落空,她便借着给华妃的蟹粉酥这个空档,顺道把花生给了齐妃。
小酒喝多了容易手抖,花生米吃多了,就容易掉一两颗到地上,尤其是齐妃这样看热闹看得忘乎所以的,而齐妃的位置,则刚刚好!
所以,她的谋算七分,剩下的三分,连老天爷都在帮她,真是...
畅快啊~
可惜无人能与她分享,她的人设不能丢。
莞贵人回去以后,细细思量,曹贵人设局让她席面上跳舞,就是为了让她出丑,可是那口子很小,若没有地上的花生米,无人能注意到。
而那花生米,是齐妃娘娘吃的,是意外。
今日当真倒霉透了,入夜,皇帝来她的碧桐书院,本来温柔可亲的皇帝,竟二话不说就给了她狠狠一个巴掌:“不检点的淫,妇!
竟当众脱了鞋袜玩水,当真可恨!
说!
你的玉足有没有被十七弟看到?!”
十三爷没敢告诉皇帝,十七看到了莞贵人的脚,更调戏了莞贵人,这种事说出去会让皇上蒙羞的,所以他隐瞒了这件事。
也算是给皇上、给十七一点脸面吧,至于十七,只要他不想死自然会闭嘴。
“皇上,嫔妾就算是死,也是谨记女则、女训的,如何会做出这样伤风败俗的事呢?早就在十七王爷来到嫔妾面前的时候,嫔妾就已经收拾妥当,准备离开的。”
莞贵人跪下来,赶紧隐瞒,既然十三王爷为她周全,想必也是不愿皇帝为此蒙羞,她赶紧顺着话头为自己脱罪,省得连累甄家全族。
“当真?!”
“若嫔妾隐瞒,就叫嫔妾后半生潦倒寂寞,不得皇上宠爱。”
莞贵人赶紧发誓,生怕迟了被皇上怀疑,皇帝点点头,似乎信了。
“还算你守礼!
起来吧。”
十三弟的话犹在耳旁,十七弟大了,确实不宜频繁进宫,更不宜在宫里过夜,等回到紫禁城,便把凝晖堂的东西收拾了,打包给十七弟吧。
本来他对十七弟有所愧疚,只是十三弟的一番话说的着实在理,即便是十七弟登基,这帝位十七弟也坐不稳!
这帝位是他辛苦筹谋,又是半个嫡子身份尊贵,所以皇阿玛才属意他的,这福泽,同样是皇阿玛在弥补孝懿皇后当年的遗憾。
为人养母,孝懿皇后是把这养母的责任、情分尽到了极致。
所以,他的皇位来路正当,不应该对十七有愧。
当晚,莞贵人用尽办法,也未能让皇帝留宿碧桐书院,只是见皇帝的疑心逐渐消去,她在皇帝走后才暗暗松了一口气。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