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1757章 战士煞气(第2页)

皇后抬眸扫了他一眼,没有回话。

但皇上也看出来了,皇后的样子也没有什么不对,反正她的脸还是常年不变的哀怨和清冷。

太子看向了周时阅,见周时阅的神情也有些不对,心里一个咯噔。

“是出什么事了吗?”

太子问这句话的时候,目光也看向了陆昭菱,陆昭菱正朝他看了过来,突然咦了一声。

周时阅第一个反应,马上握紧她的手,低声说道,“看到什么了?他的面相你也不要细看。”

毕竟太子以后也是要登基的,怎么说也算是帝星。

陆昭菱踮起了脚尖凑到他耳边,小声对他说道,“我看到太子头上的紫气变浓郁了,他以前只有一坨地,但是现在有这么大。”

说完,陆昭菱用双手在前面比画了一圈。

周时阅看她比画出来的规模,大概得有一箩筐了。

他心里一动也低声问陆昭菱,“这是不是说明他要坐上那个位置了?”

陆昭菱先点了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说,“也不一定,现在只能说明太子坐上皇位的几率大了很多,他就是下一任的皇帝,但什么时候真的坐上那个位置,还得看皇帝现在的紫气有没有变弱。”

说完她就转向了皇上,总得让她看一眼才知道吧。

结果她还没看到,脸又被周时阅给掰了回来。

“管他什么时候坐到那个位置上了,能坐上就坐上了,不用你看。”

反正时机一到,太子自会登基,让陆昭菱多看一眼也不会改变这个时间,反而让陆昭菱多了一点危险。

陆昭菱有些哭笑不得,周时阅真的是把这件事记得牢牢的,真的不想让她看皇帝一眼啊。

他们两个还有心思在这里说悄悄话,皇上那边都已经吓到手脚发软了。

若不是殷长行他们这么多人都挡在他面前,他这个时候估计也会站不住。

翁颂之跟殷长行他们描述了那些空中浮尘的样子,殷长行他们就觉得有些奇怪。

战死的战士之血对皇家人确实本该无害,甚至见到皇家帝星紫气,这些战士微尘甚至还会臣服。

可是现在为什么这些东西对他们的威胁这么大?

殷长行想了一会儿,突然想到了一个可能性。

“那就有可能这些战死的战士并不是大周朝的,而是前朝的战士。”

虽是前朝战士,但他们以前战死本来也是为了保护皇室保护江山,只不过保护的不是周氏的江山而已,对于百姓来说其实没有区别。

所以这些战士也不是厉鬼,也不是恶鬼。

因此他们才能够潜入祖庙,而且对于周姓皇室这些人也有伤害。

那么这些战士应该是十分忠于前朝的,而且也是为了保卫家国而战。

这种人只是因为立场不同,并非恶人。

当年战死也并非作恶。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