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萤书家里很穷,名字是母亲取的,母亲读过书,是文化人,多少有点文墨。
她小名富贵,一听就很安康顺遂,刚开始她确实没有在他身上捞金的意思,只是勤恳地做着金主的牛马,早九晚五地干着活,偶尔周末赚点加班费。
萤书做了一辈子的好人,天生有公主病,小时候家里也算小有所蓄,后来花了很多钱治她的病,花得一毛不剩,穷得吓人。
七岁那年,算命的瞎子走过她家门槛,捏着一只缺了口的碗,里面稀稀疏疏排着两枚硬币。
瞎子忽将破碗往萤书额头一指,说萤书心好命又好,富贵直到老,未来定有贵人相助啊!
瞎子说完,母亲擦了擦手,转身进了房间,捏了一把糖果,放进缺了口的搪瓷碗里。
萤书嚼着高粱饴,将小罐朝金龟子身上一扣,好奇地问,“我的贵人长什么样?男的女的?好看吗?”
瞎子顿了顿,似乎很费解似的,半晌说不出话。
他掐指做了个花样,嘴角抽了抽,又抬起导盲杖指了指东南:“你……未来的贵人,追着你喂这口富贵饭,你愣是不肯要。
妮子啊,听叔一句劝,水浅遭虾戏,一朝飞腾上青云,你小名富贵,天生就该是个富贵命啊。
何苦和好日子过不去呢?”
瞎子走了,几年过去,家里情况日渐凄苦,萤书愤愤心道这厮果真是诓她的。
她十八岁后出来打工,小赚了一些钱,不见泼天富贵,只要温饱就行,结果老板居然想用金钱令她屈服?!
也不知道她身上哪里被贵人狗屎一样的法眼瞧上了,那天她去新公司面试,出了电梯,遇见一个唐装的怪男人。
他蹲在枯死的招财树旁,人长得漂亮,做事苏徐,有种不紧不慢的韵味。
头发留得很长,亮如生漆,没有一丝干枯毛躁,鬓边束两只编得很细的长生辫,尾端镶着雕花的小金环,像极了误入写字楼的剧组演员。
萤书来面试,第一次见到师如练还以为是迷路了,疑惑地颦眉,扭过头就要走。
大约他身上真的有点猫嫌狗憎的气质,被猫挠了一爪子,手上细细的血痕蔓了出来,她循声回头,面上有些诧异。
师如练以为她会过来问需要帮忙吗,谁想她捏紧小提包,蹬着高跟鞋,看都不看他一眼,毅然决然地走远了。
萤书走到半截,到底还是看不过眼,转回身来,捏住猫颈一提,轻轻往外一撇。
师如练一怔,被拽着往办公室去,得了喘息的机会,用袖子擦了擦手,血已经止住了。
萤书在他办公室里翻出医用酒精,用棉花沾了,拽过他的手,粗暴地消毒。
他笑脸忽一僵,真是疼死了!
指尖猛地捏住袖口,眼睑慢慢有了点泪水的痕迹,蓄在目窠里,被日影一照,萤书从中读出了近似幽怨的谴责。
她在心里骂骂咧咧,激昂愤慨地批评这群富二代的娇气,娇气的师如练疼痛阈值太低,疼得手指都在颤抖,被萤书随手牵住了。
她自觉毫无暧昧,真的只是在涂药。
后来成功入职,待遇优厚,试用期薪水也很合宜。
试用期过了没两个月,师如练提出要给她加工资,加到一个令人无法拒绝的价格,好到剔不出毛病绝对有鬼啊!
萤书双眼一闭,将报告书重重拍在脸上,气若游丝地反驳:“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
师如练将新的合同推到书桌另一端,文文静静地掖着手,笑着说:“左小姐有没有听过一句话?成功细中取,富贵险中求。”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