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皇后和白月光和朝臣(第2页)

六皇子爽得有点迷糊了,哭得眼睛红红的,偷看她面上不虞的神色,好像有了危机感,黏黏糊糊凑过去,脸埋在她胸前说母后我们再来一次……

说起这位圣父宗室,非常之伟光正,恪守成规,比少帝更有明君风范,三十岁了还是处子,在兄长死后做不出夺侄子江山的事情。

他夺不了侄子江山,徽音却敢夺他处男身,皇兄大行之时他还是高洁禁欲的处子,陪着皇后为先帝守灵。

下半夜却脸色苍白地出了灵堂,眉心朱砂印鲜艳欲滴,别人以为他是伤心过度,他是天都塌了!

真是天崩地裂!

妖妇啊!

徽音:殿下?感觉还好么?

慕容玄:。

慕容玄心如死灰:不……

徽音放下了心:那就是尚好。

本宫还要为先帝守灵,不送,殿下自己出去吧。

不要被朝臣发现了……依殿下的辩才,那真是百口莫辩了。

为先帝守灵的朝臣里,有位年轻的太史令,姓柳,出身诗礼之家,年纪虽轻,难掩诗骨峥嵘。

柳先生平日里对徽音算得上谦逊有礼,却不喜欢她做贵妃搞得前朝乌烟瘴气,有时候刻意给她下绊子。

结果却被徽音找了机会,在别殿里一通乱摸逼得英年早泄,等她走后才勉强找回神志,衣襟凌乱,脖子上还留着艳粉的口脂,实在香艳得很。

……柳大人真是有点崩溃了,一个人面对宫室里的狼藉沉默不语,自暴自弃,后面就麻木了,她想做什么就做吧。

后面沦陷了之后还会怜惜她,问她,你一定是被谁带成这样的吧?

徽音:不是,我生性如此啊

柳大人:我不信

徽音放弃据理力争:算了,柳先生,看看鸡

还有一个大将军,据传是草原里的狼王养大的,下面那东西也异于常人,哪都不像正常人。

徽音初见他时只觉此人五官殊异,肤色很深,似有西羌血统,眶骨内镶一双奇异的金瞳仁,双眼明亮如初升的朝阳,更显眉目粲然。

这会儿大约是刚沐浴完,懒洋洋地披着一头蜷曲浓密的黑发,比徽音精心养护的还多,发尾还在往下滴着水。

徽音:。

徽音谦虚请教:这位壮士,生发秘诀是?

壮士觑着她,不知道在想什么,忽然露出一个很亮眼的笑容。

后面徽音拿他当不周少将军版本的代餐,才知道他叫耶律炽,是皇帝新提的小将军,后来打出了功勋,升作大将军。

耶律炽不通世故,难以交心,像是一匹游离在人世的狼,是个手握兵权的孤臣。

对徽音说有我就别招惹其他人了,徽音又怎么会听他的呢?

直到某夜耶律炽质问:你,把我,当替身?

徽音一笑:将军想多了。

不等他想通,又听徽音道:

我已经记不清他的容貌了,你应该……和他不像。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