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一百二十五章 挣钱(第2页)

月五、林行、周柏、任谙四人则去山下继续接些除妖的小活,北秘之境的裂缝让山下的人界有些不太平,一些有些道行的妖物便开始在人界兴风作案,虽然有几个仙门已经加派了人手,但他们能捡到一个是一个,收取的费用并不多,只够个茶水钱,在不忙的时候就回来继续在九溪宗精进术法,提高修为。

“好,今天的安排就先这样,其他的明日再议!”

姜宁见他们都没有意见便拍板道。

拉肥如今也恢复了人身,他满心欢喜地等着姜宁给自己安排任务,结果这小丫头连提都没提他。

拉肥心情不好了郁闷了。

“小七,人家做什么!”

这嗲嗲的腔调配着脸上的怒气有些不伦不类。

额,这小拖把能干啥,姜宁暂时还没想起来,只能先搪塞道:“拉肥,要不你还是打扫房间吧。”

拉肥一头绿毛变成了橘红色,这是他生气的表现。

“人家都扫了七七四十九天的地了,九溪宗几百间房子都被人家扫得快秃皮了,人家再也不想扫了!”

小灵宠生气了,居然开始嘤嘤嘤哭泣,还缩成了一团。

好吧,姜宁妥协了。

“拉肥别哭了,今日就跟着我一起去延仙镇吧。”

明承胤肩头的哭声立马停止,开心地咧着一张大嘴。

嘻嘻嘻,可以和主人一起出去玩喽,拉肥还没高兴多久,姜宁又道:“明日,明日你再打扫!”

呜呜呜......

解决完拉肥的问题,他们几人快速解决完饭食,每个人都各司其职的离开食堂。

姜宁今天去的地方是延仙镇,其实她早都想去延仙镇了,自从和淑妃明君瑶一别后,她和姜玉之只能靠灵鸽给明君瑶写信报平安,这都四个多月过去了,也不知道母妃在那里过得好不好。

今日她跟明承胤,姜玉之,姜州澜四人便要去延仙镇探望明君瑶,顺便在和胡花花说一说怎么赚钱的事。

胡花花那日去了娇雨化口中说的藏财宝的地方,被里面满是金银珠宝玉器华服给震惊到了,可爱财要取之有道,胡花花没有私自吞下那笔银钱,而是将那钱趁着夜色偷偷放进了那些穷人的家人。

每家不多,有的珍珠十颗的,有的银钱百个,也有玉器一件,总之将那些东邪一样不剩零零散散地分了个干净,只留下娇雨化当初从她这里骗去的钱。

那个小客栈还不挣钱,正当她心灰意冷想要带着三果归隐山林好好修行时,姜宁给她出了个主意。

“花姐,你去延仙镇吧,那里人多,也没人在乎你的来历,按照我说的,咱两合作,只要你好好干,暴富不是梦。”

胡花花心动了,虽然不知道姜宁说的那些法子可不可行,但归隐山林始终不是她想要的,况且延仙镇还算是个好地方,当初她也是因为进不去,才只能选在边陲小镇,现在有了姜宁做指引,那就去延仙镇试上一试吧。

read3();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