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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是新月社同仁,整个北平文化界都把志摩的遇难,看作是中国新文学的一大损失。
另一面,社会上对于他的个人生活,往往有不能谅解之处。
他的离婚和他的再婚,是他一生中最受社会谴责的两件事。
现在志摩虽已盖棺,却未定论,种种指责,也理所当然地牵涉到林徽因。
这使新月社的朋友们为之愤怒,他们在悼念文章中,很直率地谈到了这一点。
胡适说:“谁都能明白,至少在志摩的方面,这两件事最可以代表志摩的单纯的理想的追求,他万分诚恳的相信那两件事都是他实现他那‘美与爱与自由’的人生的正当步骤,这两件事的结果,在别人看来,似乎都不曾能够实现志摩的理想生活。
但到了今日,我们还忍用成败来议论他吗?”
杨振声说:“他所处的环境,任何人要抱怨痛苦了,但我没听见他抱怨过任何人,他的行事受旁人的攻击多了,但他并未攻击过旁人。
难道他是滑?我敢说没有一个认识他的朋友会有这个印象的,因为,他是那般的天真!
他只是不与你计较是非罢了。
他喜欢种种奇奇怪怪的事,他一生在搜求人生的奇迹和宇宙的宝藏。
哪怕是丑,能丑得出奇也美;哪怕是坏,坏得有趣就好。
反正他不是当媒婆,作法官,谁管那些!
他只是这样一个鉴赏家,在人生的行程中,采取奇葩异卉,织成诗人的袈裟,让哭丧着脸的人们看了,钩上一抹笑容,这人生就轻松多了!
我们试想想这可怜的人们,谁不是仗着瞎子摸象的智慧,凭着苍蝇碰窗的才能,在人生中摸索唯一引路的青灯,总是那些先圣往哲,今圣时哲的格言,把我们格成这样方方板板的块块儿。
于是又把所见的一切,在不知不觉中与自己这个块块儿比上一比,稍有出入,便骂人家是错了。
于是是非善恶,批评叫骂,把人生闹得一塌糊涂,这够多蠢!
多可怜!
志摩他就不——一点也不。
偏偏这一曲《广陵散》,又在人间消灭了!
“
陶孟和说:“一个永远寻求新的兴奋的人当然最怕平凡。
规则的生活与志摩的性格是格格不相人的。
我们若想像志摩每天早晨拿着皮包到公事房,过衙署式的生活,晚间回家同老婆孩子相聚,过19世纪的家庭生活,不特是滑稽之极,实在是亵渎了志摩的可爱的性格。
这样无聊的,平庸的,缺乏生命兴味的存在只是凡夫、俗子的份,没有志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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