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7章(第1页)

“不。”

秦再娆听到席璇的建议后立马瞪眼反对,一个不字说的是斩钉截铁,“打死我都不会和那个女人合作的!

我要是要靠着她才能收拾那些老东西,那我这个总裁的位置也不需要坐了!”

秦再娆这幅模样犹如炸毛的猫咪,整个人都炸了起来露出那尖利的小牙和爪子。

席璇不着痕迹的翻了个白眼,原本笔挺的背部一下松垮下来,双肘撑在腿上找了个舒服的姿势。

“那我就没办法了,联合季家是我能想到最好的办法。”

秦氏和季氏同是l市三大企业之一,并且秦家和季家世代交好,两位继承人也是打小就生活在一起,说是她和安乐这样的关系也不为过。

但令席璇疑惑的就是,秦再娆这位大小姐似乎十分讨厌季家那位千金,或者说是两个人互相讨厌,在商场上每次遇到同样的项目,准是要抢个你死我活。

按理来说,这次秦再娆最好的选择就是联合季氏压制那些老家伙,但秦再娆似乎就十分抗拒,亦或者说是抗拒那位季小姐,打死都不愿意合作。

“我能搞定那些老家伙,大不了就是多掉点头发而已。”

秦再娆抬手撩了把头发,装作极其潇洒的语气说着。

可这潇洒不过三秒秦再娆脸上的笑容就僵住了,目光死死的盯着自己撩头发的那只手。

手指白皙修长,骨节小巧清晰,指间那棕红色的波浪长发也是丝丝清晰可见。

“噗。”

席璇极其不给面子的喷笑出声,就连一边的安乐也是低下头手背抵着唇强忍笑意。

这小秦总太有意思了,虽然看着一副勾人的狐媚样,但只要稍加接触就能察觉到她的直率还有那暗藏的傻劲。

秦再娆被两人笑的恼羞成怒,冲着席璇丢下句狠话就匆匆切断了视频。

而见着秦再娆挂断了视频通话,原本还压制着笑的席璇彻底忍不住了,右手一捞把安乐抱进怀里,头埋在安乐的颈间大笑。

“真的是越来越傻了,明知道自己掉头发还要去烫去染,完了还不好好护理,非要手欠去撩。”

席璇笑的一只手在床上猛拍,根本就止不住。

席璇一只手在席璇背后轻拍,就怕席璇笑的太猛呛到。

笑了好一会儿,席璇才渐渐止住小声,又缓了好一会儿才从安乐的颈窝中起来。

“想知道我和娆姐姐的关系吗?”

额头抵着安乐的额头,席璇捧着安乐的脸笑问。

“想!”

安乐直视席璇的眸子,一双眸子澄澈如水,让人忍不住就想触碰潜入。

“情同姐妹的好朋友以及未来的合作伙伴。”

一字一句说的极重极清晰。

席璇笑容中带着几分宠溺,想要将安乐抱进怀里告诉她自己的心意,但又怕吓到安乐,也就只能死死压制住心中的欲望,在安乐的额头上蹭了蹭。

作者有话要说:被我妈当洋娃娃摆弄了一天,明知道我喜欢衬衫t恤休闲裤而且不缺衣服,还硬是把我拉出去买衣服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