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是个小小的山坳,放眼望去有五六十亩大的一块平坦山地,就距离他不远的一处丛生藤蔓的后面,隐隐约约露出来个山洞!
宁斐拄着棍子拨打着半人多高的杂草,艰难的跋涉到洞口。
他小心翼翼的扯开藤蔓,借着阳光打量着这个山洞。
山洞的洞口是个两米多高一米多宽不太规则的半椭圆形,里面大概有一百多个平方,满是灰尘和杂草。
在角落里还有一些散碎的骨头,证明这个山洞之前住过大型野兽,但是如今看来,那只野兽早就不在这里住了。
不知道是寻找到了其他地方居住,还是已经死掉了。
不过对于宁斐来说,这里以后就属于他的了!!
这真是个完美的地方。
洞口有一些灌木隐藏,放眼望去一片开阔,阳光明媚。
山上的泉水淙淙流下,在距离山洞一百多米的地方形成了一个小型的瀑布和水潭,这为他提供了足够的饮用水。
而且不要小看这不足十平米的小水潭,它不但能给宁斐提供生活用水,而且也是周围一些小型动物的饮水源。
只要设置好陷阱,至少他不用太发愁去哪里找吃的了。
翻过南边的那座山再往南就是他从山上看到的那片大海,估摸着一来一回至少要四五天,不过这也不算什么,他之前也不是没有翻过山。
虽然如今这具身体已经不是当年自己那经过千锤百炼的身体了,而且手里也没有什么像样的武器,但是凭借他的身手,在山里也不会遇到太大的困难。
因为如今他面对的最大的困难就是饥饿。
将山洞快速的收拾干净,宁斐又摘了不少宽大的树叶铺在山洞最里面的一处角落,这里以后就是他的卧室了!山洞里清理出来的干草可以用来做生火的火绒,他趁着天黑之前,采摘了不少野果,又生起了一堆火。
人类的文明,就是从人类学会如何使用火开始的。
宁斐有些美滋滋。
如今他不但有了文明,还有了一处一百多平方的毛坯房,有房一族还愁什么呢!!
&ldo;这是一个好的开始……&rdo;他对自己说,&ldo;从明天开始,砍柴,打猎,收集食物,装修房子。
我宁斐又是一条好汉,之前刀里来火里去的都没有怕过什么,如今还有什么好怕的!!&rdo;他说完,用力啃光了一堆野果子,干瘪的肚皮总算是有了内容物,不再叽里咕噜的乱叫了。
明亮而又温暖的火不但驱逐了躲在山洞阴暗角落里的虫子,也让潮湿的山洞变得温暖起来。
更有用的是,它能让那些野兽不敢靠近这个山洞,从而保证了宁斐来到这里第一个满足的睡眠。
第二天一大早,缩成一团的猞猁动了动耳朵,醒了。
被早起有虫吃的鸟儿们吵醒的,也是被空空如也的肚子饿醒的。
他伸了个懒腰,抖了抖因为干燥而蓬松的皮毛,甩着尾巴走到了火堆前。
晚上的时候他起来一次给火堆填了柴,现在还有深红色的炭火在燃烧,一夜未灭。
这是个好兆头。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