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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琳的爱情理想不可谓不具体,然而,开学一个月后,吕大美女的一切美好想像,都化成了一场无精打采的泡影。
事情还得从吕琳忍无可忍决定开始追求周序说起。
一开始,吕琳想让于桢帮忙递情书,于桢婉拒,婉拒原因:怕臊皮。
吕琳于是把主意打到了俞非身上,毕竟除了于桢,再没有比俞非更有机会接近周序的人了,不料俞非亦是想也没想就拒绝了她,拒绝原因:和周序不熟。
俞非也没撒谎,自打周序搬到她家对门至今,两人碰面次数不少,却是自始至终连话都没说过一句。
少男少女的性子似乎总是倔强,在僵局被打破之前,他们之间仿佛正开展着一场不可言说的较量,在这场心知肚明的较量中,他们心照不宣——谁先sayhi,谁就输了。
见含蓄策略行不通,吕琳只好亲自上阵,某夜晚自习结束后,她在其馀三人的怂恿下,趁着周序落单的工夫,大大方方跑到他身侧,开始和他搭话。
周序却自始至终都很冷淡,其间还有意无意回头看了侧后方的俞非好几眼。
躲避不及,俞非视线和周序对撞了好几回,对方眼神带刺,扎得俞非鸡皮疙瘩爬满了心房。
对于吕琳来说,这并不是一个愉快的开始,但勇敢的迈出第一步,总比困在原地踌躇不前来得好。
吕琳好看,实际上,四人组的每个人都是好看的,于桢是温雅端正的好看,俞非是倔强执傲的好看,曾墨是帅气机敏的好看,只有吕琳,是世俗意义上的精致漂亮的好看。
自然,吕琳的美,都是花了心思的。
在大多数女生都只会披发丶扎马尾时,吕琳已经开始将长长的头发辫成大大的麻花辫随心所欲的搭在胸前,轻而易举便营造出一股轻盈烂漫的氛围美来;同样,在大多数女生都安分守己的素面朝天时,吕琳已经明目张胆在脸上涂起了能提亮肤色的bb霜;在同学们还牢牢守着笨拙双肩包的郑重与严肃时,吕琳已经背上了和美女音乐老师们款式相近的洋气单肩包;在大家都穿着充满学生气的运动鞋丶帆布鞋丶板鞋时,吕琳的鞋柜里已经堆满了各种色系的浅口小单鞋;又或者,有的同学忙起来连指甲都可能忘记剪,吕琳的指甲却总是干净又规整,上面还不忘涂上薄薄一层殷实精巧的透明护甲油;她穿起那套纯白色的校服衣裤来,也十分不老实,有时是把上衣换成自个儿的衣服,有时是把裤子换成自个儿的裤子,想看她成套成套的穿校服,简直比登天还难。
吕琳就是这样,她爱美,也丝毫不掩饰自己爱美的心机,恰如她喜欢一个男生,就会想方设法将对方变成自己的男朋友,她会与他交往——直到她厌倦为止。
谁承想,漂亮的吕琳竟然在周序这里栽了跟头。
作为一名合格的爱情标兵,吕琳自是具备了为爱冲锋陷阵丶以及屡败屡战的觉悟,因此,尽管首战不利,吕琳也并未生出任何退缩的念头,相反,那夜之后,她对周序明显更殷勤了。
那年岁,喜欢谁,就给谁带早餐,这是追爱套餐里的标配。
毕竟,在高中生慌慌张张的赶早课战斗中,赖床丶被家长骂丶饿肚子,都行,但迟到,教导主任会告诉你,绝对不可以,如此,同学们为了多睡几分钟+不迟到,只好把早餐环节牺牲掉,不吃早餐,一开始或许没什么感觉,但早自习过后,饥饿变得越发具体,早餐因而变成一种吃之浪费时间丶弃之迟早挨饿的拧巴资源,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若是哪位同学能牺牲自己的睡觉时间给大伙儿带早餐,让大家能在早自习上偷偷摸摸填饱肚子,那这位同学就是再世耶稣,爱的具像化——就这样,早餐和爱渐渐被划上了等号。
再细化一些,要是爱上的是一个爱踢球爱打球的男生,那么,等在球场边上一脸沉醉的看对方在场上挥发英姿,以及,待中场休息或比赛结束时屁颠屁颠儿给对方递上一瓶印着王力宏头像的哇哈哈矿泉水,暗戳戳告诉对方,「baby,你就是我的唯一」,这也是一种标配。
这些,吕琳都做了,可周序怎么也不领情。
他的拒绝总是干脆又不失礼节,比如,吕琳带的早餐,他不吃,也不死乞白赖在座位上同吕琳推拒,更不会一气之下把早餐扔进座后的垃圾桶里,他会当着吕琳的面,将早餐分给他前排那个总是慌慌张张兼一脸饥饿的竹竿男。
那位同学名叫陈茂,是个懂礼貌的好孩子,接了周序的早餐,还不忘对着教室后门外的吕琳鞠个大躬,气得吕琳吹胡子瞪眼。
再比如,在球场外,吕琳给周序递水,为了顾及吕琳的面子,纵然不情愿,周序也会把水接过去,但他不喝,而是把水放地上,队里的同学,谁爱喝谁喝。
吕琳自然不干,有一回,一位队友渴急了,跑到周序背后,问也不问拿起地上的水就开始拧瓶盖,拧开盖子正准备喝,手中的水却叫吕琳一把夺了过去,那同学拿着瓶盖张着嘴立在一旁不知所谓,局面一时十分尴尬。
按理说,大美女拂下面子契而不舍倒追,大部分男生都是无法招架的,周序却生生扛了下来,这其中到底有何缘由?
四人组百思不得其解,尤其吕琳,已经费解到怀疑自己魅力的地步,直到有一日,晚自习开始之前,吕琳急匆匆把另外三人叫到天台,同大家说了个大发现:周序喜欢男生!
第4章2007年,秋,跟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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