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二章 记忆中的人(第5页)

每一级,就是一重天,在每一个阶段,是通过神兵兽变身之后的强弱,和兵主的实力,来判定的。”

“就像我曾经说过的那样,我自己主导的变身,变身后,我的实力,也只是处于天极的中级。”

小主,这个章节后面还有哦,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更精彩!

“要是有兵主之后,我变身后的实力,就可以达到天极中的高级,也就是上等,上极。”

“已经接近,天极中的巅峰级别了,这就是实力的越级。”

“嗯?”

“神舞,那照你这么说,在天极之上,还有没有等级的划分了?”

北冥雷感到有些不对,因为他曾经问过鲲鹏,蛟冰姐姐的实力怎么样。

可,纵然是鲲鹏,也看不出她的实力,这不禁让他感到了一头的雾水。

“有是有,只不过,那是只处于传说中的境界,除非血脉很高的神兵兽,要不然,是不会碰触到那个境界的。”

神舞略微思考一会儿,还是说了出来,毕竟,对于这些,她也是一知半解的而已。

“哦?”

“难道,真的有吗?”

“嗯!”

“有!”

神舞坚定的回答道。

“那你,接着说。”

“好!”

“我也是听我的母亲说过,在天极之上,当神兵兽的血脉,二次觉醒之后,就可以顺利的进入传说中的等级,上古级。”

“踏空而行,行若闪电。”

“是神兵兽处于上古级的标志之一。”

“这个级别的神兵兽,可以轻易地压制比自己等级低的神兵兽,这是血脉的压制,是无法避免。”

“在往上,我就真的不知道了。”

神舞摇了摇头,便不再说话。

几人都在回想神舞刚刚说的话。

良久之后。

“青鸾,你现在处于什么级别呢?”

南宫语青转过头,看着,身后的青鸾,好奇的问到。

“主人,我由于是刚刚才苏醒,现在的我,也只能发挥出七成的力量。

但按照等级来说的话,我应该是处于天极的中级,我们变身之后,我的实力,应该会提升到天极高级。”

“等我的力量完全恢复之后,我的等级就会提升到天极高级,变身后的话,就是天极巅峰了。

距离上古级,也就只有一线之隔而已。”

“什么?”

“你也是天神兵之一吗?”

南宫语宸没有想到,当时没有和沐哥完全打起的青鸾,竟然有这种实力。

“而后一句,则是神舞发出的,她从自己的母亲那里,也就是上一任的神舞那里,所了解到的,除了凤凰,天神兵之中,就再也没有回飞的神兵兽了啊!”

“北冥雷对此却默不作声,他深深地知道,玉龙国和玉岛国之中的的十大天神兵之中,确实没有青鸾的踪迹,可青鸾的实力却非同小可。”

“更何况,他的手里,还有一只实力强大的火凤。

局势,是越来越乱了”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