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昨天晚上的捕鱼,则是惊邪和南宫语宸和作的结果。
在捕鱼的同时,他们也都刻意的避开了北冥雷所在的地方。
“这是什么?”
北冥雷看着金光流动的光罩,他不禁好奇的问道。
“这是我的本命天眼,可以隔绝天机,但,有使用的限制,像外面的他们,现在就听不到,我们的对话了。”
腾蛇也是想到了一些可能,便使用了自己的本命天眼,开启一层护罩,防止被听到。
说着,它还抬着蛇头,望了一眼外面南宫语青他们一行人所在的方向。
当它回过头时,又看到北冥雷的脸色好像还有着一些担忧之色又补充道,“你放心,哪怕是天门再开,也没有人能听不到。”
说着,它又看向了一眼晴朗的天空。
北冥雷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神色有些凝重的说道,“我把事情的经过,都告诉你!”
接下来,北冥雷就把自己的身份,以及与女娲有关的事情,都告诉了腾蛇,但,其中一些事情,做了一些改变,他也是怕万一。
他曾经生活的那个时代,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现在的神兵大陆,比起前世他所生活的地方,要更加的恐怖,对于一些没有把握的事情,也要做两手准备,毕竟,有备无患。
“原来是这样!”
腾蛇听了北冥雷的一番解释之后,它也是明白了事情的原委,想通了之后,它的神情,竟变得伤感了起来,“既然你都已经知道了,那我也不妨告诉你,你取走的那块宝石,正是娘娘的宝物,女娲石,你需要找齐七种不同属性的神兵兽极其兵主的血,才可以解除掉上面的封印。
在遇到属性适配的神兵兽的时候,它自己就会感应的到,并且,提醒你的。”
本小章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
“北冥雷,我相信,你肯定也都看到了,在那宝石上面,有着许多的黑色,你每解开一道封印,那黑色就会消失掉一分,直至全部解开。
但,在这之前,你一定要用自己的精血,却让女娲石认主,要不然就白费了。”
腾蛇越说,本就有些恍惚的神情,竟变得激动了起来。
“好,”
北冥雷听了腾蛇的话,稍稍思考了一番之后,手一挥,就将女娲石拿了出来,放在了手心里。
“额……,这个,这个,精血要怎么弄啊?”
“聚拢心神,感受身体里血脉的流动,待达到最高点时,划破手掌或者眉心,精血自己就会出来的。”
腾蛇苦笑不得的说到,它也没有想到,北冥雷连着最基本的东西,都不会。
北冥雷按照腾蛇的话去做了,他双眸紧闭,没一会儿,就感受到了一股极强的血脉躁动,在他的心口处,可,还不待他有什么动作,一滴颜色鲜红的血液,就钻出了他的眉心,向着女娲石的方向跑去了,转瞬之间,融入了其中。
再精血离体的时候,北冥雷明显的感觉到自己少了什么东西,原本红润的脸色,也不禁突然变的苍白了几分,炯炯的眼神也暗淡了不少。
在接受到北冥雷的精血之后,原本平躺在北冥雷手心处的女娲石,闪烁着一阵淡淡的七彩光芒,顺着没有被黑色包裹着的缝隙之中,流出。
紧接着,腾空而起,漂浮在了空中,它再次闪烁着光芒,好像是感受到了什么,就朝着北冥雷的眉心处,飞了过去。
一切的一切,是那么的迅速。
女娲石就直接撞了过去,在接触到北冥雷皮肤的时候,上面的光芒更亮了几分,转瞬之间就融入了进去。
这一切,不禁北冥雷没有反应过来,就连一旁的腾蛇,也没有反应过来。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