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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4 章(第2页)

那是一件联珠纹锦夹袍,刺绣夹缠了金丝线,配色用了尊贵的紫色,那不是寻常人随便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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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锦便觉得,他肯定是觉得自己僭越了,这种衣袍不是能随便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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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说她既然意识到了,就该脱下来,不过……管他呢!

她便越发拢紧了那锦袍,咬着唇,有些挑衅地看着他。

阿畴的视线却是一直落在她身上的,粉粉白白的身子,娇艳烂漫,柔弱无骨,此时却被包裹在自己穿过的衣袍中。

这时候会有种异样的感觉,好像她就在他怀里,注定在他怀里。

他轻抿了下唇,压下这种奇异的感觉,却只是轻淡地问:“真没事?”

希锦:“好像有个事,刚才想说,忘记告诉你了。”

她很是轻描淡写。

阿畴:“嗯?”

希锦:“那个小太监,我已经打发出去了,以后你不会看到他了。”

阿畴显然是意外。

他眉梢微动,看着她:“你竟舍得?”

希锦轻笑:“有什么不舍得的,就是一个小太监而已。”

阿畴原本疏冷的神情便缓和下来。

希锦笑着道:“你不是要出门吗,臣妾恭送陛下。”

阿畴静默地站在那里,并不动。

希锦云淡风轻:“嗯?”

阿畴微吸了口气,终于道:“我突然觉得,御笔,御玺,都太过冷硬。”

希锦只安静地看着她。

阿畴望着她的眼睛,在两个人的对视中,他低声道:“我还再来一次。”

男人嘴里是没真话的,说什么再来一次,他分明是再来两次,三次。

生龙活虎,龙精虎猛,猛虎下山,饿狼扑食……希锦把自己能想到的词儿都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良久后,阿畴精壮的臂膀揽着那细软无骨的腰,希锦则慵懒无力地趴伏在他胳膊上。

此时的她,思绪放空,脑中茫茫然。

这时候,希锦会想,人为什么会活着呢。

她想了一番,觉得人活着是为了食五谷杂粮,是为了享受着人间至欢。

不得不说,她家这郎君是有些本钱的。

那本钱初时实在是难捱,难免哭哭啼啼的,但是如今捱过来了,那滋味真是无上欢愉。

这时候,阿畴却又收紧了放在她腰肢上的手。

希锦:“不要了吧……”

阿畴声音沙哑:“嗯,我就抱着。”

希锦低声埋怨:“我都要累坏了。”

阿畴:“这是攒了三四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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