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垂眸,摇头,“不重要。”
当我把眼睛瞪得像铜铃几秒钟后,疲劳的眼睛终于分泌出了大颗泪珠,“我不知道……我完全不知道,我好笨……我还以为他其实也喜欢我……”
许琉灰脸上有着心疼,用拇指揩去我脸上的泪,“不是你的错,你只是真诚坦荡地表达自己而已,他也并非针对你,他只是……”
我望着许琉灰,满脸忧伤,“只是什么?”
他的话音轻了些,“我并不想说出来,但他曾拥有过一段并不幸福的感情,这段感情令他并不喜欢孩子,也无法再接受开始新的感情。
我告诉你这些,只是希望你知道,这不是你的问题,也不是他的问题。”
这是可以说出来的吗许老师?
这种密辛你真就张口就说啊?
我有些震撼,但还是决定遵守人设,不再多问,只是落着泪,十分伤感。
“我以为……”
我欲言又止,又用着沮丧的话音道:“原来只是我自作多情,也是……我这样——”
我话音还没说完,许琉灰就站起身,拥住了我。
我的脸埋在他的腹部,他的手很轻地抚摸着我的头,话音很轻,“不要贬低自己,你在老师眼里是很好的孩子,你不必寻求任何人的喜欢。”
他腹部的温热透过衣料传到我的脸上,我鼻间甚至能嗅到很淡的洗衣剂的味道。
那是很淡的草木香,和薄荷的沐浴露的味道纠缠在一起,熏得我一时间还以为是信息素。
我有点哭不出来了,只能低嚎颤抖,营造出我在哽咽的假象。
许琉灰柔软的腹部轻轻起伏着,拥着我的手臂却显出些僵硬,连带着抚摸我头的力道也时重时轻。
“不要难过了。”
他的下巴枕着我的脑袋,并不重,只是虚虚地靠着,话音传过来时也带着闷,“你之前总说疑心你是多余的,不会的,明天我妻子回来。
到时候我们可以一起吃顿饭,好不好?”
我立刻抬起头,挣脱了他的怀抱,看她,“啊?”
许琉灰有些惊讶,却又笑起来,用手捏着我的脸,俯身看我。
一瞬间,我几乎能感觉到他呼吸的热气,他却全然不觉似的,温柔地道:“不要害怕,她会接受你的。
其实她多年来都忙于公务,明天也是抽空来见你的,等她离开后,下一次见面也不知道是多久以后了。”
我脑中空白了几秒。
……草,我还以为你们要离婚呢!
算了,想也知道不可能。
毕竟仔细想想也知道,他不可能因为三言两语离婚,即便我现在是他看重的孩子,但是对于许琉灰来说,幸福的家庭本身也是不想抛弃不能抛弃的一部分。
即便我猜到了几分,但此刻依然有些失落,因为我以为今天刺激下说不定能成的,没想到还是有点早。
看来还得再费些功夫了,尤其是后天晚上我必须要离开,时间只剩明天和后天白天了。
再拖下去,身份暴露一定会出事。
我一面在心里唾弃我天真的侥幸念头,一面高速思考起来了计划,顺便露出了无措胆怯又有些期待的表情。
许琉灰又道:“晚餐的时间要到了,你要去吗?”
我露出了有些犹豫的表情,“我……我去。”
“不用勉强自己的。”
许琉灰笑了下,弯腰帮我整理领口,话音很轻,“短时间不想见到他的话,我等会儿直接让他们把餐食送进来。”
“不,没有关系的。”
我立刻道:“就算会尴尬,老师说得对,他不喜欢我并不是我的问题。
我……我想找机会,和李默叔叔说清楚,他说晚上——”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