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裤子往下拉——
“艹。”
凌辰低骂了一句,觉得自己的脑袋怕不是又出了故障,刚开始在心里背七大纪律,树后面,叶宵探了个脑袋出来,“队长,你在那里,我……我上不出来。”
可怜巴巴的。
凌辰“嘶”
地轻轻吸气,视线在他解开的皮带上晃了一瞬,往后退了几步,“这样可以吗?”
叶宵点了两下头,又缩回树后面去了。
没一会儿,皮带扣得整齐的叶宵走了出来,宽大的迷彩裤衬得他腰身更纤细了些,刀鞘上系着的木雕小兔子一晃一晃的。
凌辰把手里编好的小金鱼递过去,“给你的。”
叶宵接过来,用中指勾在手里,笑容好看得闪眼睛。
凌辰撸了一把他的头发,心里莫名有些烦躁,“走吧,回去了。”
叶宵手指勾着草编小金鱼,笑弯了眼睛,“好!”
沿路上,凌辰找了几簇蘑菇,拿回去之后用削好的木签子串起来,做成几串烤蘑菇分了。
吃完饭,叶宵跟着江灿灿去河边洗头盔,凌辰坐在石桥的护栏上,手搭在屈着的那条腿的膝盖上,远远看着叶宵和江灿灿。
方文哲就是这时候过去的。
他走到凌辰两步远的位置停下,手心有些汗湿。
他曾经在军区远远地看见过一次二部的总指挥凌辰。
那时,凌辰穿着很正式,深灰色的立领双排扣制服,长筒军靴包着小腿,但风纪扣开着,双手插在口袋里,身形散漫得不像个正规军人。
他像是在听旁边的下属汇报什么,时不时点点头,眼神却一直看着前面,隐隐透出一种极为锐利的气场。
当时带着他去军区开会的是游龙的队长,见凌辰一行人迎面走过来,立刻站直,敬礼,“凌指挥!”
凌辰停下来,先抬手将散开的风纪扣扣好,之后才回敬了一个标准的军礼,又朝游龙的队长点点头,带着人继续走了。
凌辰在军区,更像是一个传说,一直站在神坛之上。
这一刻,方文哲心里涌起一种微妙的兴奋感,他控制着脸上的表情,开口道,“凌指挥,我有重要的事情汇报。”
凌辰的视线依然落在河边的叶宵身上,看他和江灿灿明明是去洗头盔的,没想到竟然相互泼起了水,似乎还玩儿得很开心。
莫名有些不爽,凌辰收回视线,看着方文哲,“你说。”
方文哲咽咽唾沫,尽全力让自己不闪不躲地对上凌辰的眼睛,声音有些干涩,“我之前被圣裁的人带走,被关在后车厢里。
有一次他们聊天,我听见他们提到了叶宵的名字。”
凌辰瞬间拧起眉,“详细情况。”
“是!”
方文哲回想,“当时他们在我身上用了刑,以为我痛晕过去了,说话就没有避着我。
他们其中一个人问,叶宵进来没有?另一个人回答,已经接触到目标对象了。”
他迟疑道,“不过,也有可能是名字发音相同,或者我听错了。”
D区很大,但进来的人却极少,同名同姓的概率基本为零。
凌辰眸色沉了下去,寒声道,“具体时间。”
方文哲:“三十一号晚上下大雨,我们小组被……突袭,我被关在后车厢,不清楚时间,但我神智一直保持着清醒,所以大概估计,应该是六月一日的上午。”
凌辰点头,“时间对得上,我们确实是在三十一号遇见叶宵的。”
他又问,“所以这几天,你一直都在找减兰和灿灿打听叶宵的事情?”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