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一下是疼狠了,也让他一个激灵疼清醒了。
维持着脸上的表情,他看着叶宵的眼睛,“有没有好好吃饭,好好睡觉?”
叶宵点头,“有,我中午一盘炒饭都吃完了的。”
“乖了。”
伤口疼得暗暗抽了口凉气,凌辰调整呼吸,笑道,“我们小毛毛眼睛里,是不是悄悄安了两个水龙头?怎么眼泪又出来了?”
叶宵否认,“没有水龙头。”
“真的?”
凌辰逗他,“啧,鼻尖红红的,眼眶也红红的,像个小姑娘。”
叶宵凑凌辰近了一点,让他看自己的眼睛,“不是小姑娘,你看,我没哭了,真的。”
凌辰挑眉,“真的不是小姑娘?那让队长检查一下?”
他原本只是想逗叶宵,转移转移他的注意力,没想到叶宵红着耳根,一双像是被清泉洗过的眸子看过来,“好。”
深刻明白了什么叫自作孽不可活,凌辰人是真的有点不好了,他闭了闭眼睛,飞速换话题,“小毛毛。”
“嗯?”
叶宵手撑着下巴,专心地看凌辰。
“发生爆炸的时候,有没有听见我说的什么?”
叶宵小声回答,“听见了的。”
见他眼睛亮亮地看着自己,凌辰心软得像云絮一样。
这一刻,根本不需要预演,也不需要写几百字小作文,他听见自己对叶宵说,“那从现在开始,叶宵,和凌辰正式谈个恋爱好不好?”
发生爆炸的那一瞬间,他才惊觉,人命太过脆弱,如果他不曾明白地告诉叶宵自己的感情,那就算死了,他也得托个梦跟叶宵说清楚了才甘心。
见叶宵嘴唇动了动,却一直没有回话,凌辰心开始有点哇凉哇凉的——难道他昏迷这段时间,小毛毛发现了他的缺点,不准备跟他过了?
凌辰反思,自己脾气不太好,工作也不行,工资低,没保障,不稳定,没有时间顾家,总是险进险出玩儿心跳,现在还上了叛逃名单。
人长得也不算特别帅,好像唯一的优点就是力气大,能把小毛毛扛肩上,但扛过两次,小毛毛都不太喜欢……
叶宵亲了上来。
柔软的嘴唇,呼吸交错在一起,还没感觉出什么滋味就分开了。
患得患失的情绪全散了个干净,凌辰舔了舔嘴唇,懂了,“这是答应了?”
叶宵垂着脑袋,点了点,翘起来的发梢跟着晃。
凌辰嘴角泛起笑意,看着叶宵低头时露出的一截白皙的后颈,“宝贝儿,抬头。”
叶宵抬起头。
凌辰眼神带着烫人的热意,“叫声老公——算了,这称呼太肉麻了,叫声哥哥来听?可以吗?”
叶宵对上他的眼神,自己的心脏也像是被烫了一下,酥酥麻麻的。
他磕磕绊绊地出声,“哥……哥哥。”
凌辰长叹了一口气,心满意足地笑道,“听你叫这一声哥哥,我的伤都好了一半。”
叶宵盯着凌辰看,忽然问,“那我叫你……那个,你的伤能全好吗?”
凌辰脑子罕见地卡了一瞬。
叶宵已经认真开了口,叫他,“老公。”
凌辰闭上眼睛,一字一顿,“艹,老子命都给你!”
看小说,来小燕文学,关闭阅读模式,体验高速阅读!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