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拳上包裹青色真气,与空气摩擦之时,发出阵阵的裂空之声,可见威力之强悍。
轰!
青赤两道真气猛烈的撞击一起,青色真气瞬间被赤红真气所侵蚀,化成青烟消散。
中年修士面色大变,但此时想要求饶已经来不及了。
赤红真气直接打入中年修士的胸膛之中,瞬间将其护体真气烧穿,让其胸口上多了一个焦黑的大窟窿!
中年修士连惨叫都来不及发出,就没有了气息,变成一具尸体。
所有人都是目瞪口呆,整个现场鸦雀无声,完全被黑袍老者的实力震惊了。
中年修士自称练气九层,又身怀身法,但黑袍老者的速度却是比他还要更快,而且只用了一招便将其击杀,那又是什么样的修为?
恐怕黑袍老者,最少也是练气十一层,甚至十二层。
虽然练气期的修为,一层境界一层山,练气十层便足矣击杀练气九层,但绝对做不到如此轻松。
“嘿嘿,现在没事了,老夫不过是怕这位蓝道友一个人离开,会把我们的踪迹泄露出去,引来强大的妖兽,才出手阻止他,诸位道友不会见怪吧?”
黑袍老者伸手在中年修士怀中摸索了一下,拿出一只储物袋装进自己兜里,才是笑呵呵的着对众人说道。
“李老做得没错,蓝道友这么做很可能会把我们都害死,完全是死有余辜。”
“若非李老出手,我们必然也要群起而攻之。”
众人都是面色古怪,强笑着奉承起黑袍老者。
众人此前都是知道,黑袍老者在散修之中,实力极为强横,却没想到会强到这种地步。
“这黑袍老者的身法极快,我若全力施展疾火身法和圣鹿式,加上风行符,最多也只能比他快上三成而已。”
小丰年暗暗有些庆幸,之前没有一时冲动逃离。
否则以黑袍老者的速度,即便他开始时能先逃出一段距离,后面也多半要被追上。
何况还有王武王湘兄妹二人。
王湘的修为,更是还在黑袍老者之上,谁又知道这二人有些什么手段。
一时间,小丰年觉得压力倍增,黑袍老者的实力,比他想象之中还要可怕。
“诸位道友也不用惊恐,既然老夫敢说带你们穿过山脉,自然也有几分把握。”
黑袍老者享受完众人的吹捧,便是看向众人说道:“不瞒你们说,几年前老夫也曾经受到过沙狼追袭,逃入了这片山脉之中,又意外发现了一处溶洞,这处溶洞正好可以穿过山脉,到达山脉的另外一面。”
“原来是这样!”
众人闻言,大部分都是大喜过望。
如果真有可以穿过山脉的溶洞,逃出这片山脉自然是不成问题。
虽然也有几名修士面露凝重之色,但此时根本没有人敢反驳黑袍老者。
“这问题多半就在溶洞中了!”
小丰年心中打鼓,知道黑袍老者所说的溶洞肯定有问题。
若真有这么大的溶洞,这片山脉中的妖兽怎么可能没有发现,反而让一名偶然进入山脉的人族散修找到。
而且溶洞对于妖兽来说,等于是天然的巢穴,怎么可能没有妖兽占据。
“诸位道友奔波一天也累了,就原地休整一番,老夫处置一下蓝道友的尸体,免得引来妖兽。”
看到无人反对,黑袍老者露出满意之色,说道:“不过,诸位休整的时候,最好不要远离此处,否则的话很容易引起误会。”
说完,黑袍老者便是处理尸体去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