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朝廷上近来有些风波,除了边境大胜一事,朝内也是纷争不休。
广润县一事查了三月,皇帝自上而下撸的官员不少,顺藤摸瓜将江南道的苏杭俩刺史一屁股账也翻了出来,一锅端了。
以小见大,永宁帝这番手段,绝不只是为了一个小小的广润县。
可不管帝王手腕如何,这空出来的两个肥缺,却是人人得见的。
既是肥缺,盯上的人也多。
今日朝会也是如此,忽有吏部尚书王振明出列,手持象牙笏,恭敬地说道“陛下,臣以为,广润县的事情虽小,可牵一发而动全身,才会查出来苏杭两位前刺史的烂账。
如今瞧来,且不说能力、出身如何,贤良廉洁方才是首选之要。”
许首辅淡淡说道“王尚书此话有理,然为官是为民做主,若无能,便是有德有廉,怕也不能够。”
王振明躬身再答“首辅说得极是,眼下臣恰有一位德才皆备,更是廉洁公正的人选。”
公冶皇室的血脉混有游牧民族的血统,面容线条深邃,身材也是高大。
永宁帝一身正黑龙袍坐在上首,浓眉紧蹙,威严深重。
吵了几日,他也有些厌烦,闻言便颔首,“卿家说说看。”
王振明“今年乃是三年考课一结的日子,臣从诸多评等中留意到,有位官员的评价为一最四善,乃上上。
再细看,过往数年的评价屡为中上,且政务卓越,实为不可多得的人才。
巧的是,他也是苏杭的官员。”
礼部尚书黄正合道“王尚书就莫要吊人胃口了。”
王振明呵呵笑道“莫急莫急,此人正是十年前的科考状元许尚德,本就是前杭州刺史的佐官司马,去岁能查到关键证据,也正是他在其中出了大力。”
吏部尚书王振明在前头说着话,站在中段队列的莫惊春已经感觉到好几道视线若有若无地擦过他。
许尚德与莫惊春是同一场科考,如今十年已过,境遇却是各有不同。
许尚德在翰林院待了一年,就寻了门路外放出去做官,起初做的不过是小小县令。
三年后因为评等优秀,被调去了杭州,又花了六年走到刺史佐官的位置,如今王尚书的推举若是成了,那登时就会成为杭州刺史。
十年走到刺史的位置,当真顺风顺水,祖辈积德。
但,许尚德娶的妻子却是王尚书的死对头林御史的女儿。
林御史是太子的人,王尚书走中庸之道,瞧不出站队何方。
这一次推荐之举,是在同太子示好?
等下朝,莫惊春点完卯便去了翰林院,他手里还有修撰的要务。
修缮前朝史书的活儿是从当朝永宁帝登基后就一直在做的事宜,他入了翰林院后也一直参与其中,如今十年将过,花费了数百人心血的前朝史书总算将要收尾,莫惊春不免比之前更上心。
翰林院来往的官员大多认识莫惊春,除了每三年一回被调进来的庶吉士,旁的多是诚心修学做事的官员。
这里虽然清廉枯燥,但却是莫惊春最安心之所。
他既来,翰林学士便将部分监修的活计交托给莫惊春,乐呵呵地说道“我还想这最后关头,你跑了可不成。”
莫惊春苦笑“您对我是多没信心?”
他们相交数年,交情还算不错。
翰林学士张千钊含笑摇头“这翰林院多少人想进来,但有多少也想出去?”
进得来是一道门槛,怎么出去,又是另一道门槛,谁能耐得住多年的寂寞苦修呢?
正说话间,莫惊春脸色微变,熟悉的湿润感再度出现。
在大庭广众之下,朗朗乾坤殿宇之上,他强忍那诡异的感觉,憋得面红耳赤,仓皇道别离去。
入夜归家,羞愤与屈辱的感觉一起涌上脑袋。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