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6章 第二十六章(第1页)

长乐宫前的血味久久不散,连带宫人都换了一批。

新帝并没有立刻处置这场叛乱,而是一心操持着先帝的葬礼。

因着先帝一切从简的遗愿,新帝只让皇室中人参与祭奠,并未让朝臣百官与女眷入宫。

不过新帝虽然免去了折腾人的繁文缛节,却反将其加诸在自己身上。

七七四十九日撑下来并不容易。

连日的跪拜与斋素让他身形瘦削,原本合身的衣袍都宽大许多。

就是再刻薄的言官都说不出个“不”

字,新帝对先皇逝去的哀恸过于鲜明,实难用做戏形容。

先帝在世时,许是早就猜到自己寿数已近,早早修筑好自己的皇陵。

而再一日,便要起灵驾,送冥陵。

这半下午,太后在凤鸾殿醒来,凤仪女官匆匆俯身,为其擦拭面容,又扶着她坐起身来,“娘娘,您在殿前晕厥,陛下亲自将您送了回来,请了老太医来看过,说是哀痛劳神,需要好生休息。”

女官轻声说道。

太后神色苍白,苦笑了一声,“我再哀痛,能比得过……皇帝?”

像是有些不习惯,太后顿了顿才说道。

公冶启打小就是先帝亲自带在身边教养,不管是读书写字,还是帝王权术,都是永宁帝一点点磨出来的。

他对这个出生有疾的皇子异常宠爱,就如同当年过分孱弱的自己。

先帝似乎将这当做是皇室的宿命。

总有些不完美。

他是,公冶启也是。

即便太子患有疯症,先帝也派人隐下一切。

虽未有风声,但毕竟太子年纪尚幼,总会有流露踪迹的时候。

毕竟……

太后思及过往,叹息了一声。

当年太子年幼,张家也有年岁正相当的孩子,本是有日后给太子做侍读的打算,所以才会在那年生辰宴将张哲带进宫来。

岂料张哲年纪小小,却已经被张家上下宠坏,即便面对太子的时候也无应有的尊敬,甚至在小太子面前大发厥词……

然后,张哲被吓坏了。

小太子当着他的面杀了他带进宫来的侍从,然后沾着热血笑嘻嘻地涂抹在他脸上。

这是太子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失控。

因为张哲随口一句辱及永宁帝的话语。

那几乎要把张哲吓疯,回去后连着发高烧,都快烧坏了脑子,等醒来后就完全忘记了这件事。

可忘记了又如何,一提起进宫他就吓得哇哇大哭,且……小孩忘记了,大人焉能忘记?

太后永远不会忘记当时永宁帝是怎么越过血泊跪倒在小太子的身边,他轻声哄着小太子,将他手里的武器去除,抱着他就如同抱着个小孩。

她闭了闭眼。

当时的小太子确实是孩子,可哪个孩子会这般?

如同疯鬼。

永宁帝将孩子哄住了,他在怀里眯了一会,甚至没有多长时间,醒来后看着手底的猩红,他道,“这是血吗?”

带着残忍的懵懂。

那一刻,太后便知道,他也不记得了。

对于发疯时做的事,闯下的祸,小太子完完全全不知道。

“闯下的祸?”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