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力奥纳德愣愣的看着气剑扎破他的护体斗气,刺进了他的体内,剧烈的痛疼却给他带来一种不真实感,自己怎么被拖出圣佑术的?
那可是高阶神术,除了神力之外无人能打破的高阶神术啊。
曾经有人试验过,六位天使一起放圣光闪耀,一位奥义法师朝它施放奥义魔法,七八个高阶剑圣围着乱砍,都无法在圣佑消失前打破它。
唯一的缺点,可能就是持续时间太短,只有几十秒的时间,同时无法移动,不过配合传送卷轴,它却是最好的保命绝招。
这可是他花大价钱,才从古利安尼冕下那里换来的,竟然被一具灰骨骷髅把手伸进去了?难道买到假货了?
他再丰富的想像力,也只敢想自己买到假货,而不会去想眼前的骷髅拥有神力,或者直接就是神。
我要死了吗?我会死掉吗?呜呜呜~~,我不要死啊,我是神之骑士,我有好多钱,好多情人,好多东西没享用,我不要死,呜呜呜……。
感受着某些东西在流逝,力奥纳德终于意识会发什么事,崩溃到哭了,隐隐约约仿佛听到心底有个声音在喝斥到:蠢货!
“怎么哭了?怕死啊?不怕,我们会把你的灵魂抽出来的,问完感兴趣的东西你再死。”
卢瑟安慰了一句,犹不放心,压住力奥纳德的腿,擒住他的手,扣住他的脖子,这才向后招呼。
菲林走过来,食指按在力奥纳德的眉骨上,中指按在太阳穴上,姆指按在颧骨上,念动咒语。
“啊~~!”
灵魂被抽取的疼痛,让濒死的力奥纳德回光反照,全身绷挺了起来,却被卢瑟牢牢按住。
幽蓝的灵魂火焰从他的七孔中被硬生生的抽出来,刚开始都还很顺利的,可是抽到一半,却化成了黑烟,力奥纳德混身一软,死翘翘了。
“啊?怎么回事?”
卢瑟惊讶的问到,这种情况,难道是没有成功吗?
菲林神色凝重了起来:“他的灵魂被人烙上了封印,当有人抽取的时候就会消融。”
卢瑟听到这句话没什么反应,但丽莎却神情一震:“能给神之骑士的灵魂烙上封印?谁能做到这种事?”
不管是谁,能做到这种事,实力肯定比力奥纳德高上一大截,而且这种手段不像光明教会的做法,也就是说,力奥纳德背后的人是丽莎都不熟悉的。
这就麻烦了,真正可怕的就是那种未知的敌人。
卢瑟懊恼的说到:“哎哟,没想到灵魂还能上封印,早知道就先不杀了,先拷问出一些情报来再说,这家伙嘴臭,但胆小得很,刚刚还吓哭了。”
菲林也惋惜的说到:“大意了,不过这里还有不少敌人,趁新鲜,我们挑几个来搜魂吧。”
丽莎摇摇头:“没有用,这些人明显都是光明教会的,他们知道的东西,早就在卢瑟送来的两个女说牧师那里逼问完了吗,死掉的那个搜索记忆,再验证活着的那个的话,两相对照,绝无错漏。”
顿了顿,丽莎又补充到:“除非是安格大人击杀的那些重甲剑士,他们可能知道点什么,但是他们的灵魂都被安格大人勾杀了。”
“啊?为什么这么说?”
卢瑟不解的问到。
“你看不出来吗?重甲剑士和这些圣骑牧师不是一路的,而且我也不知道,光明教会什么时候有了一支这样的编制……,安格大人!
你在做什么!
?”
丽莎说到。
大家一边聊着,丽莎正巧抬头往安格方向望去,看到的情形让她下意识的惊叫起来。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