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从安格窃取到信仰的魂焰后,奈格里斯就知道这一天终究会到来,神格嘛,有信仰了还怕没有神格吗?除非被真神提前发现,跳出来一巴掌拍死他。
可问题是,君王不见了啊。
只要没有人出来阻止安格,以他现在的信徒规模,几百年后应该就可以点燃神火,成就神格了。
不要觉得慢,还有更慢的,比如知识之神……。
奈格里斯当年可是花了六千多年才点燃神火,多亏他是黄铜龙,命够长,不然就熬死了。
原以为要花几百年才能点燃神火,谁能想到原来的神格被封印在安息之宫的亡火主焰里,直接让安格省略了几百年的积累。
还能说什么呢?除了狗屎运,奈格里斯已经想不出别的词来形容了。
现在他更好奇的是,安格觉醒了什么神技?
“什么叫神技?”
安格歪歪头,不解的问到。
“就像你的死神之镰一样,不用怎么费劲就能放出来技能。”
奈格里斯说到。
技能,其实就是符合力量体系,不需要怎么费力就能放出来的招式组合。
比如黄金骷髅,它们召唤尸骸比较容易,坟头踢踏几下,就能把大片大片的尸骸召唤起来,于是就有了皇者驾临。
而所谓的觉醒,就是突然领悟怎么召唤尸骸更容易。
技能一定会符合力量体系,比如一个魔法师,就永远不会觉醒斗气相关的技能。
不过‘神’技嘛,就有点复杂了,除了要符合力量体系,它还要符合信仰体系,杀人如割草的亡灵法师,不可能觉醒救死护伤的圣光技能。
但要符合力量体系,又要符合人民群众的信仰要求,就会导致一些莫名其妙的奇怪变化,比如丰收女神的神技是——凝眸受孕,在丰收女神的注视下,能大幅度提高受孕机率。
所以很多不孕不育的夫妇,会在卧室悬挂丰收女神的雕像,每晚在一个捧着稻穗的慈详女神注视下进行夫妻生活。
是不是很奇怪?根据奈格里斯的研究,可能是因为在广大人民群众的朴素信念里,丰收和受孕是联系到一起的,丰收就代表着富饶,代表着能养活更多的孩子,代表着收获,孩子也是一种收获嘛。
安格歪歪头,问到:“你的神技。”
“啊?问这个做什么?又不是我点燃神火。”
奈格里斯紧张的说到。
就是因为搞不懂所以才问的啊,安格脑袋歪到另一边去了:“你的神技?”
很少见的,竟然能从话里听出了疑惑的语气。
奈格里斯扭捏了一下,才说到:“启智光环。”
那声音低得如果稍微不注意就忽悠过去了。
“启智光环,什么作用。”
安格又问到。
反正已经说出口了,奈格里斯也不怕开水烫了,自暴自弃的说到:“有个龙卷风的作用,在我身边的人能更容易启迪智慧,学会更多的知识,更容易暴发灵感,取得更高的学术成就之类的。”
这个神技说实话超级鸡肋,它只能启迪别人的智慧,又启迪不了奈格里斯的智慧。
于是,只要它跟别人呆在一起,别人的智慧得到提升,而它却保持不变,这不就是变相的降智光环吗?
而且光环的效果是循序渐进的,不是呆一会就有效果,也就是说,必须长期跟它呆在一起的人才会受到影响。
本来智慧这种东西,浮动一两点没有意义,只有积累到一定的量,量变引起质变,才能明显的感觉出来。
有谁有资格跟一头黄铜龙天天呆在一起啊?可想而知这个神技有多鸡肋。
“哦。”
安格点点头,表示明白,然后把重甲僵尸转移进来,脑袋朝内围成一个圈,然后把奈格里斯的黄铜书放到圆心。
奈格里斯有些气血上涌,这是让它启迪这些僵尸的智慧吗?
安格点头:“不行的吗?”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