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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我的皮呢(第3页)

一边吃竟然还一边朝着王远摇尾巴。

“我听说哈士奇跟狼的外貌相似度能达到99%,差距只在食性和智商上,刚刚差一点就被骗过去了。

狼都养不熟,狗却大半都有主人。

话说,这既然是一条狗,那它的主人呢?”

一直死死盯着大黑狗的妇人看到此景,身体突然一晃,用力捂着脑袋浑浑噩噩地自言自语:

“对,是狗,不是狼!

我...送饭...跟丈夫失散...不,我们都已经被一群野狗咬死了!

我要找一个替死鬼,一个替死鬼,剥下他的皮。

对了,我自己的皮呢?我自己的皮呢?我的皮到哪里去了?!”

这句话好像一个开关,触动了什么东西。

妇人身上的皮肤好像忽然有了生命一样,开始不断蠕动、挣扎,时而拉长时而缩短。

似乎要奋力从这具身体的骨骼、血肉上把自己硬生生给剥下来。

十根手指上如同匕首般锋利的指甲不断伸缩,可以想见要是被忽然抓上一把,扯掉皮肉十分轻容。

同时,那一张女性的脸皮下面,隐隐浮现出了另一张与之迥异的猥琐男性面孔。

就像骑着驴找驴,妇人的皮根本没有丢,她自己就是那张皮!

而披着这张皮的,大概才是狗的主人。

噗嗤!

正在这时,一截雪亮的刀锋从她的腹部冒了出来,刀身上一个龙飞凤舞的赤红色朱砂篆文,忽然一亮。

【劾厌杀鬼篆】

这是神宫监、大陵司麾下各宗室陵墓的守陵人,都会配备的一种基础符篆。

由在神宫监供职的赶山道人,在至阳之时按照特定科仪在雷击桃木印上雕琢篆文,赐给各家守陵人常年供奉代代相传。

守陵人在当值之前,只需用这一方桃木印在自己的虎头刀上盖下这【劾厌杀鬼赚】,便能获得对阴物的强大杀伤力。

据说道兵三十六营“白虎锐士”

中的佩刀,会直接以虎血淬火,无需这样麻烦,天生便能斩杀妖鬼。

这柄从王成手上抢来的虎头刀上自然也有。

扭曲变形的“妇人”

低头看了一眼肚子上冒出来的刀刃,像皮筋一样扭过身来看向王远,似乎脑子还不太清醒:

“后生,你为什么要捅婶子?”

开玩笑,看到敌人要变身了,还不一刀捅上去,你以为是在看唱戏呢?

然而想象中滋滋冒血或者滋滋冒烟的情况完全没有出现。

王远果断拔出虎头刀抽身飞退,然后脚底抹油扭头就跑。

“不好意思啊,手滑了。

大婶,你好,大婶,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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