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少倾,王远便坐着迎亲的花轿重新回到了“亡人乡”
。
也是他在突破【非人】之后第一次回来。
大步流星地走在那座坐落于积善坊的豪华宅邸中。
与以往不同,一路上那些时刻渴望着阳气的俏丽女鬼,再也没有曾经的百般挑逗撩拨。
反倒个个噤若寒蝉,隔着老远就纷纷对他躬身行礼。
仿佛迎来了家中真正的主人。
如今王远晋升非人成就【道兵】,【气运】随之上涨,【白虎持势格】自然也如虎归山林,渐渐抖擞起了几分威风。
龙行虎步,自有威仪。
但现在王远却心事重重,完全顾不上这些小女鬼的心思。
实际上这次返回“亡人乡”
,除了练法之外,他还有一件同样重要的事情需要查证。
“牺牲色相,在桃仙娘身边卧底了那么长时间,到今天为止,线索基本上快要连起来了。”
桃仙娘说过:“丹头只是先天炁,炼作黄芽发玉英。”
【枭神墓】酿造一杯【长生酒】,只要耗费的时间足够长,大量的“人之五类”
还是能够凑齐的。
哪怕是其中最难的“圣人”
,遵循的标准也不是立德、立功、立言这三不朽。
而是有着聪明睿智、宽裕温柔、发强刚毅、齐庄中正、文理密察这五种美德即可。
最关键其实是用于点化的【丹头】!
即使王远自认已经看清了这个神诡世界的本质,但每每想及此处都不禁有些发冷。
“看看这段时间听到的丹道术语:药饵、黄白、五谷、烧炼、丹头...
酿造一杯【长生酒】,表面似乎是一部丹经,实则每一个步骤都只有两个字——吃人!
想要长生不死,不需要辛辛苦苦打坐练气、修身养性、行善积德...只要有足够多的人命就可以了!”
对烧炼外丹而言,这【丹头】是指在烧炼铅汞时用作点化神丹的药物,就如同点豆腐之卤水一般,有着化腐朽为神奇的效果。
若是没有这一点【丹头】,哪怕是通过杀生宴收集了无数条人命,依旧没有什么用处。
这需要一个身怀特殊命格的人来充当。
桃仙娘虽然从来没有机会接触这方面的知识,但有丹道基础足以触类旁通,合理推断出:
最上等的“丹头”
正是那六兽奇异格。
分别为:【青龙伏形】、【朱雀乘风】、【勾陈得位】、【螣蛇御凤】、【白虎持势】、【玄武当权】。
但必须要跟【诡异】自身的命格搭配,鸟配鸟,龙配龙,虎配虎...若是相配万金不换,若是不配则一文不值。
桃仙娘自然没有这种好命。
她之所以觉得在自己满足师兄们的执念后,可能会被充作【丹头】,是因为她天生的命格为【还魂借气格】。
这种命格初看没有什么特殊,不贵不富却也没什么败相,平平无奇。
但是这命格虽然对本人没什么用处,在应景的时候,却能助益旁人,算是一种命格上的上佳炉鼎。
孤阳不生,独阴不长,中和为吉!
照她的说法: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