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春水觉得自己已然死了。
她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已经感觉不到寒冷,双目睁着不眨,死死地盯着墙上那枚唯一和外界相通的小洞。
外面灰蒙蒙的一片,在飘着雪花。
今日冬至比往年要寒得多,春水身上就挂着一件薄薄的囚衣,连发抖的气力都没有了。
这囚衣质地粗糙,覆在身上稍微一动作就像要把皮肤给磨破,难耐得很。
牢房是用粗壮的木头隔开的,早已冷却的牢饭装在黑色的破碗里,狱卒把那牢饭丢进来的时候漫不经心,洒出不少泡烂的菜叶和米饭在地上。
春水翻了个身,觉得浑身都散架,骨头都松了。
正巧看见那碗饭,春水就想起了舒昌二年,正是夏朝新国建立之初,全国遭受到了严重的瘟疫和饥荒,那时候春水染上了瘟疫,谁都不敢靠近她。
本就深受重伤的春水命悬一线,当时她觉得自己肯定要见阎王了。
没想到最后那乾沐青却丝毫不害怕,每日依旧来照顾她给她换药,喂她吃食,对待她一如既往。
春水当时有问她,乾沐青,大家都躲着我甚至把我丢到这荒山野岭,你为何还来?你不怕死吗?
当时乾沐青并未像现在这般喜欢浓妆艳抹,眉目清秀的她看也未看春水,把她身子翻过来,脱她衣衫为她上药。
&ldo;死有什么好怕,难道我还没死够吗?&rdo;乾沐青对她爱答不理,只是帮她换药。
几日之后,春水还活着,乾沐青依旧来山上废弃的小木屋里看她。
&ldo;身上的皮肤都溃烂了,这处见了骨。
&rdo;乾沐青拉起她的手臂去看她腰侧的伤,疼得春水眼泪在眼眶里打转,&ldo;你大概也快死了吧?也好,既然如此,我也就放手一搏了。
&rdo;
乾沐青带春水去了一位隐世神医之处让神医为她治病,没想到这一治就真的好了,而乾沐青却一直没有被传染上瘟疫,其中的道理春水到现在也不明了。
每次回忆起乾沐青抛开尘世不惧死亡全心全意又装作漫不经心地照顾自己的模样,春水曾一度人物她心中肯定有情。
可是乾沐青这个人总是让人琢磨不定,有时候春水几乎要觉得乾沐青真的爱上她了,乾沐青却又拉远了距离;有时候觉得乾沐青是多么在乎她,却又被在第一时间被打入了冷宫……
春水自嘲,乾沐青身边那么多女人,自己又算是什么呢?这些年来春水心中这么一个人,但可惜乾沐青心在四方。
终究是痴心妄想,春水嘲笑自己。
贴在地板上的耳朵听到了脚步声‐‐或许该来的总是要来,她早该在九年前就死了,已经逆天续命,不应再有什么贪求,何况,她已经没有任何牵挂了。
承蒙乾沐青照顾,若是今次能死了,也算是一种解脱。
☆、16生浮萍
那脚步声停在牢房前,春水没抬眼,只瞧见两只黑面红底的官靴。
狱卒把牢房的门打开,粗铁链相互摩擦的声音刺耳。
&ldo;沈爷,就一会儿,别让我太难做。
&rdo;狱卒说道。
&ldo;嗯,你先离开一下。
&rdo;一个女子的声音响起,走了进来。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