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58章(第2页)

贺明远一边帮常乐搬东西,一边随口说:“我总是要早点为以后打算的。”

“恩?”

常乐不太明白,挑了眉看他。

贺明远将手里的东西放在一边,“比如说,被我爸妈赶出来什么的。”

“无缘无故”

干嘛赶你出来?

常乐这话说了一半,对上贺明远的眼睛,突然明白他说的是什么意思了。

他这边,因为身体的问题,大概赵文英对他结不结婚还会宽容一些,但贺明远这么一个说的上是才貌俱佳的儿子,若被家里知道他跟男的在一块,哪儿那么容易谅解。

朋友,兄弟能当一辈子,常乐总觉得贺明远年轻,他们如今这样的关系,到底能持续多次时间,连他自己的都没有自信。

所以他没怎么想过以后,只想着,只要贺明远不放手,他就陪着,却没想到贺明远却是已经在为未来努力了。

“晚上,住我那吗?”

常乐问。

年底放寒假,他们两大概是得分开一段时间了。

贺明远也没多想,随口也就应了,直到晚上常乐开了热空调,洗了澡穿了个长t恤,光着两条笔直的大长腿进了屋,然后盘着腿一屁股坐在了床上。

“你这算是勾引吗?”

贺明远坐到他身后,低头便在那修长的脖子上落下一个吻,手也不客气的从t恤下摆钻了进去。

常乐没说话,放松往身后那个比他宽厚许多的胸膛上一靠,侧头抬手勾了贺明远的脖子便跟他来了个深吻。

自打两人在一块,常乐其实很少会主动,如今这一下,贺明远又如何会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接下来的事儿,也算的上水到渠成。

终于将人拥入怀中时,贺明远看着用手遮着眼睛不肯看他的常乐,想到他之前从抽屉里拿出的润滑之类的东西,只觉得心都有一种满涨的感觉。

贺明远慢慢俯下身,凑到那个带了绯色的耳廓边上,低声道:“乐乐,永远陪着我好不好?”

常乐这会儿就觉得怪的很,又无比羞耻,根本不理他,“关灯。”

“不。”

贺明远微笑着拒绝,伸手拉开他挡住脸的手臂,欣赏着那张他最喜欢的面孔染上漂亮的绯色,一双冷淡的眼睛浮起潋滟的水光。

第一回总算得偿所愿,贺明远很小心,也并没有多折腾,所以常乐第二天起来虽说有点不适,但觉得还算能接受。

而这事儿吧,有一就有二。

等大四毕业时,常乐已然跟适应贺明远的吻一样,适应了两人之间的□□。

贺明远大三下半学期时,注册了一个网络公司,等到毕业时,公司已然布上正轨。

赵文英在常乐刚毕业那一年,再一次嫁给了万涵,而常兴隔了一年也娶了新的妻子,不过不是田夏,常乐没见过,还挺年轻的。

常乐还挺感慨的。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