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然而叶城也力证此事让她无法不相信,她知道叶城不会欺骗她!
她绝对不会考虑给叶城,奇罗罗投票。
但是,不投票的话,她也要死。
那么该怎么办?最终,她思索良久,眼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得越来越快,最后,她索性拿出钢笔,在另外一张便条纸上写上了自己,叶城,奇罗罗还有天一瞑以外的六个房间号码,最后拿起钢笔,闭上双目,刺了下去。
她决定,刺在纸上的位置距离哪个数字最近,就选择哪个。
这样最公平了。
睁开双目,却是发现恰好刺在了2号房间上面。
是迟梦杉!
&ldo;对不起……迟小姐……&rdo;她紧咬嘴唇,在手上的便条纸上(另外一张)写上了2,接着,手颤抖着伸到骷髅头骨上方的裂fèng上。
&ldo;对不起……对不起……真的对不起……希望你不会被选中,迟小姐……&rdo;
她眼看着五分钟很快就要过去,最终,松开了手。
那张便条纸坠入骷髅内,随即被燃烧为灰烬。
而另外一边,奇罗罗竟然还是无法下笔。
&ldo;我……我……我到底,该怎么办?&rdo;
第六十七章绝情
奇罗罗此时将钢笔的笔尖顶在了纸上,却是……难以下笔!
她的内心大喊着:写啊,写上去啊!
反正也不是肯定会是她入选,就算她被选中,也不是我一个人的责任,说不定到时候她的票数比一般人高个两三票,那样我就完全没有责任了!
写,写啊!
写上去,就有机会让钟瑶永远消失,而且还不用为她偿命,更无人可以指责自己,我刚才在外面的样子不会有人认为我投票给她的房间的!
如果,失去了这个机会……就再也得不到叶城了!
叶城……一想起这个名字,就让奇罗罗的内心犹如被人用刀子活活剐过一般。
若不是因为实在爱这个男人太深太深,她又何至于会和昔日的好友钟瑶走到今日这一步?如果有可能,她宁可自己不是什么人气言情小说家,宁可自己变回以前籍籍无名的生活,也希望换取叶城能永远陪伴在她的身边。
每当回忆起他,哪怕是一个眼神,一个微笑,一个简单的动作,都能让她魂牵梦萦,心驰神往。
这些年来,纵然做梦,她都不知道多少次幻想着如果能和叶城共度一生,会是多大的幸福。
是的,一定要说,这个男人也并非是优秀到无人可比,天一瞑的条件就远比他优越,而且对自己也一直有好感。
可是,奇罗罗依旧忘不了叶城,昔日和他相处共度的哪怕一些细节,她都记忆得清清楚楚。
他曾经和自己一起在丰月节看过烟火大会,曾经和她一起在落月森林散步,曾经对她说她在写文章方面很有才华。
当然,她不会忘记,叶城并没有对她有过任何承诺,也不曾表示对她有爱慕,只是犹如看待一个红颜知己一般。
然而,他对钟瑶却完全不同,对待奇罗罗他显得更加礼貌客气,但在钟瑶面前可以毫无顾忌地和她开玩笑,二人之间的话题都几乎没有什么禁忌,并且,她也看到,那一直灼烧在叶城眼中的浓浓爱意。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