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六十章 战前安排(第2页)

你们在这争来争去菲亚哥省的位置,倒是不如一个小地方出来的领主行事果断。”

洛特比对这个评价不太服气:“他……他是小地方出来的,我们要考虑的自然比他多,不会有他这么莽撞。

他张口就说能让艾尼亚族人去,张口就说报酬可以是开放商铺买卖、土地买卖,他真的考虑过这个口子开了之后……”

“洛特比。”

冯布罗四世打断他,声音也比之前冷了不少,“你的意思是,我做决定同意他的提议,也是鼠目寸光,也是没考虑开了这个口子的后果?”

洛特比不敢吱声了。

国王冷笑:“我看亲王说得对,你们就知道坐在这里吵那一亩三分地分给谁,还不如一个年轻小贵族的眼光和胆识!

菲亚哥省挖完那些毒瘤,只留下个千疮百孔的壳子,暗处可能还有没拔尽的老鼠尾巴。

我倒想知道,你们推的谁能比在座的你们都厉害,搞定这个烂摊子!”

听话听音,亲王闻言看向自己的外甥,微微一眯眼。

***

晚上快十点,陈长焰再次赶来旅馆“交押金”

加拿材料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斐诺……正在吃饭。

“你才吃饭?”

陈长焰道,“你进宫那么久?王宫里都没饭吃的吗?”

类似的话,叶铭也说过。

不过他当时说的是“王宫也不管饭?”

,语气和说亲王宅邸不管饭时是一样的。

而且他逗完斐诺后,还让杨绪先去旅馆吩咐准备晚饭,因此斐诺回到旅店没多久,就吃上了晚饭。

“王宫里那些人,估计自己都还没吃上饭。”

斐诺回答陈长焰的话,还抬手指了一下旁边的桌子,“那是你负责的8个城市的扣押命令,以及官员名单。”

叶铭道:“吃你的,反正今晚不行动,你吃饭的时间不耽误正事。”

斐诺点头,喝完了手里的果汁。

陈长焰看他放下的居然是营养剂管,诧异道:“你喝这个有效果?”

杨绪这会儿开口接茬了:“你有空不如来和我商定明晚的行动时间,不要去烦一个在吃饭的人。”

陈长焰这才看向他:“和你商量?不是斐诺从宫里带来的王令吗?”

杨绪把刚才听到的消息转述:“王宫认为守卫军在明晚24点之前到不了,保守估计第一批在天亮前后能到。

这对我们来说时间太晚了,所以王宫让我们自己定。

我觉得,我们最好在零点之前统一动手,保证天亮之前完成所有的控制。”

“天亮之前,那真是来白捡结果的了。”

陈长焰微微挑眉,但没反对杨绪的建议,“我同意十二点之前。

但这游戏的NPC有不少通宵的,不宜太早。”

“街道上的睡得晚,城主府的应该不会太晚。”

杨绪想了想,“明晚23点23分,如何?”

陈长焰:“还有零有整的,有什么特殊含义吗?”

杨绪:“没有,就想23点之后,然后随便随机了一个时间。”

陈长焰:“……”

他沉默两秒,还是同意了:“行。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