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那现在要是我的手真的伤了,你应该不会再和我离婚了吧?”
他失控的理智已经算不清那前因后果,话音落下,徐意白眉头都不皱一下,抓紧着刀柄就不再犹豫地往下刺,距离他手背还有那毫米之距时——
“徐意白,我答应过你,要在你独演结束之后告诉你我为什么喜欢你弹钢琴吗?”
“你可以听完再决定要不要你的手。”
徐意白握着刀柄的手终于停止住,他的喉结轻微滚动了下,问道:“为什么?”
沈杳站在不远处,视线落在他的手上。
他一步一步地向徐意白的方向靠近,一边开口道:“舞蹈室里的那一次,不是我们的第一次见面。
我当初说的在教学楼下看到你在喂猫,也不是我第一次看见你。”
徐意白的表情怔住,他隐隐约约地觉得自己忘记了些什么重要的事情。
大脑在第一时间就开始回溯起来,头痛欲裂当中,像是抓住了什么,却又在瞬间从指缝间滑落。
“我第一次碰到你,是在我父母的葬礼上。”
沈杳言简意赅地把事情从头到尾地概括,“你被躲在花园里哭的我吓了一跳,然后为了把我哄好,给我弹了钢琴。”
耳边发出回荡着的一声嗡,记忆如潮水般涌来,遗忘的事情像是盏灯,忽地一下亮了起来。
徐意白的唇不可置信地张开着,该变得模糊的记忆却在此刻逐渐清晰起来,像是就发生在昨天般那么深刻。
举办葬礼的屋内有压抑的气息,徐意白和父母说了一声之后,就走到了外面的小花园里。
花园里有几只从外面跑进来的小野猫,饿得蹭在徐意白腿边喵喵叫。
他身上没有吃的,只能蹲下来去摸小野猫的头。
也就是在这一刻,他看到了躲在花圃当中的小omega。
他的眼睛在月色之下黑亮黑亮,似乎因为哭多了显得有些红肿。
他瞪着徐意白,像是一头不驯的小野兽,把徐意白吓了一大跳。
缓过神来之后,徐意白才发现这个小男生长得很漂亮。
他身上穿着黑色的小西装,胸口别着白花。
脸颊上有还没褪去的婴儿肥,却一脸警惕地看着他。
大概是因为在花圃里待得太久了,脑袋上沾了几片花瓣,却不自知。
“你是谁家的小孩?”
徐意白只比他大一点,却蹲下身想要伸手去牵他的手,“我带你去里面找你的爸爸妈妈好不好?嘶——”
他伸出去的手被小男生用力地咬住,沈杳把所有这个年纪的alpha都视为敌人,牙齿越咬越深,眼睛却瞪得滚圆,时时刻刻做好了被人回击的准备。
可是哪怕被咬成这样,徐意白也都一直没有回手,他本能地释放出了自己的信息素,想要表达一下自己没有恶意。
咬在他手臂上的力道似乎终于松掉了点,徐意白看到了花园雨棚下的钢琴,他口袋里没有糖,不知道怎么哄小孩,下意识地道:“那我给你弹钢琴好不好?”
可能是他这句话起了反应,沈杳终于松开了牙齿。
他还是没信任徐意白,在他再次伸过来手的时候依旧避开,自己在草地上滚了一圈,然后努力地爬了起来。
不过沈杳也慢慢地挪着脚步跟在了沈杳的身后。
他们两个都还小,同时坐在钢琴椅子上也不算拥挤。
徐意白给他弹了很长时间的钢琴,身旁的小孩大概是哭得太累了,听着听着,脑袋一歪,突然又毫无防备地靠在他肩膀上睡着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