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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相信自己的价值,因为在内心深处,你知道自己没有价值。”
“对一个戴着这么多金子的人来说,这句话很奇怪。”
“我戴着这枚金币,是为了让所有人都看到我不怕失去它。
没有它,我也不是国王,你的意见无关紧要,其他人的意见也无关紧要。
我知道我是什么。
我掌管生死我被最伟大的神所聆听和爱戴。
我是国王,我不需要你跪下或赞美我,因为这是真的。
而你呢,你是什么?你知道吗,斯玛奇?你是一个没有军队的士兵吗?你是没有财产的贵族吗?你是一个没有孩子的父亲吗?如果你的城市毁了你父亲,抛弃了你,你还算个地卡安人吗?你什么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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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皱起了眉头。
坦白地说,这个人确实很伟大。
一个国家的征服者,一个伟大的国王。
他什么都有——荣耀、妻子、孩子、王冠、军队、美食美酒、忠诚的男人和仰慕者。
他拿着那把剑很可怕,技术高超,足以让人记住。
但他的力量却变成了银舌,铁脊梁和魔法。
简而言之,他是安卓克尔斯所渴望的那种人,或者至少是受到尊重的那种人。
但是国王把安卓尔斯看得比自己低,他不但不尊重他,反而蔑视他。
这句话,不说什么特别的话,刺痛了我。
这时国王才露出笑容。
他是否猜到了安德洛克勒斯在想什么,只有诸神知道;但国王的笑容缓慢而从容,既不太友好,也不太灿烂。
对自己微笑。
他对自己的成功感到高兴。
“在那儿。
我在你那张伤痕累累的脸上看到了。
你可能想知道我为什么选择和你说话,现在你知道了。
我想让你在死前明白你在任何方面都不如我。
你不是我的对手,也永远不可能是。
我让你做我的奴隶是正当的。”
有那么一会儿,他们只是对视了一下,听着附近几棵燃烧着的树发出的噼啪声。
随着怀疑在他内心悄然、温和地蔓延,他变得越来越不安,难以完全拒绝。
“告诉我,拉格,你见过神吗?”
当面,当着你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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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les终于说。
“因为我有。
我见过两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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