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31章 给我买下城中商贸中心(第2页)

江辰微微罢手,说道:“又不是什么深仇大恨,这里是江中,是和平都市,不是南荒边境,对敌人那套,不能用来对付同胞。”

闻言,小黑没说话了。

“对了,小黑,我资产都是你给我保管的,我现在个人资产有多少?”

回到都市,江辰经历了不少事。

曾经的他,视金钱如粪土,但现在,他却觉得没钱不行。

“这我哪知道啊,我给你算算,咱们曾经打到敌国,老大接手了敌国几个金矿,转手卖给了一个大老板,好像卖了三百多亿,还有一次,一个富豪犯了事,被敌军追杀,刚好被老大救了,那富豪好像也给了一百亿报答,对了,南荒边境小国一些富商为了寻求保护,每年也给老大上缴保护费,这杂七杂八的加起来,怎么说也有两三千亿吧!”

“我有这么多钱吗?”

江辰略微惊讶。

以前他对这些都不在乎,现在他开始在乎起来,没想到他居然这么有钱。

“江大哥,你可是南荒黑龙军统帅啊,南荒是最混乱的,但也是最容易发财的,江大哥的财产不计其数,只是你懒得去争,不然的话,你早就是全天下最有钱的男人了。”

江辰听着小黑说的这些,喃喃自语道:“看来我以前太傻了。”

“老大,你怎么忽然关心起钱了,你有特制的黑龙卡,这可是上头给予你的嘉奖,限额是一百亿,你应该不缺钱啊。”

“楚楚说我藏私房钱,给我没收了,说是留着以后养孩子。”

说起唐楚楚,江辰脸上带着一抹连他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笑意。

“小黑。”

“嗯?”

“给我把江中新建的商贸中心买下来。”

“啊?”

闻言,小黑也被震住了。

城中商贸中心,这可是新建的一处商贸城,光是五十层楼以上的大厦就有五十多栋,周边还有夜市街,步行街,古玩街等。

城中商贸中心已经完工,这是几大房地产巨头联手修建的,欲要将其打造成全国最繁华的商贸城。

“怎么,钱不够吗,不够就动用关系打压。”

小黑看了江辰一眼,忍不住问道:“老大,你到底想干嘛啊,咱们手里的资金,前前后后加起来也就两千来亿,买下整个城中商贸城,这得多大的手笔啊,你知道商贸城有多大吗,光是地皮就价值连城了,我听说,各大房地产巨头前前后后投入了约莫五千亿,耗时五年,才完成城中商贸城。”

江辰对于这些也没什么概念,直接问道:“你就说,买下城中商贸城需要多少钱。”

小黑想了想说道:“各大地产巨头联合投入了五千多亿,就算咱们以最低的价格,就算房地产商不赚钱,咱们想要拿下,至少都需要六千亿。”

“买,钱不够,问南荒边境国一些富豪要,尽快给我凑齐六千亿,把城中商贸城给我买下来。”

“这钱不是小数目,我恐怕得亲自回南荒一趟了。”

“去吧。”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