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49章 可怜的汉子(第5页)

居上哪里知道这男人有这么多小心思,兀自说着:“我不能白让郎君请我吃席,这些护具就算我的心意。”

护袖试过正合适,护膝不便动手,便把东西塞进他手里,“你自己戴上,我看看。”

凌溯接过来,退后两步弯下腰,那郑重其事的样子,仿佛手里捧着笏板。

可居上看他穿戴,却有另一番感慨,“你怎么笨手笨脚的,原来只会耍剑吗?”

直起身的凌溯还在低头打量,“我是粗人,怕一不小心把小娘子做的东西扯断了。”

一面踱了两步,赞许道,“正合适,手艺很好。”

她得了夸奖,笑靥如花,凌溯忆起定亲之前的几次交集,头一回正式见她,是在辛家的墙外。

那时她趴在墙头上,自上往下俯视着他,一露面就如艳阳照进他心里,那时起他就开始留意她了。

现在她在他身边,替他做护具御寒,他抚了抚那护膝,边沿上还绣着小小的花,这花是不是代表她自己,要朝夕与他共相随?

他心下暗自满意,大概因为想得太多,周身都在冒热气。

微扯开领口,也没舍得将护袖和护膝摘下来,略带煽情地说:“多谢你,这样为我着想,以后我每日出门都会戴着,像小娘子在我身边一样。”

居上呆了呆,发现这人像吃错了药似的。

他一定是觉得她这样做,是对他有意吧?

善于感动自己也不是坏事,省了她好多手脚,居上乐呵呵说:“不客气,但愿今岁寒冬腊月里,我的真心能温暖郎君。”

边上的人听得寒毛直竖,这两位,真是一个赛一个地肉麻。

凌溯的心要化了,又进一步试探,“娘子进行辕快三个月了,我一直想问你,是否适应东宫的规矩,住得安心不安心。”

居上说很好,“因为有郎君在,我的人生多了许多乐趣。”

如果吵架也算的话。

凌溯抿出了一点笑意,居上这才发现他颊上居然还有梨涡,越是盯着他看,他就越有少年般腼腆的气韵。

怎么会这样,这二十五岁的男子,好像一点也不显老啊。

凌溯呢,羞涩之余仍在庆幸,彼此终于开始交心了,起码他是这样认为的。

快看她专注的眼神,眼神中透出迷惑、欣喜和渴望,不会对他产生什么想法了吧!

他心头突突地跳,艰难地吞咽了下,滚动的喉结,应当也别样迷人。

好在长史是个有眼色的,发现当下不宜有外人在场,悄悄挥了挥手,把人都遣了出去。

这时上房中只剩下他们俩了,到了这一步,就算发生些什么,也是理所应当的。

凌溯毕竟是男人,无师自通般循序渐进,温声问:“娘子为什么总看着我?当初第一次见到我时,心里是怎么想我的?”

居上惊喜地发现,问题轮流转,今天终于轮到他来问她了。

于是真诚地回答:“那时候的你,真的好黑啊!”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