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60章 晋封柔贵人(第1页)

沈知念恭顺的态度,让柳贵妃越发满意,不介意抬举她一把:“陛下,柔常在如此聪慧,又温婉谦逊。

依臣妾看,常在之位有些委屈她了,不如将她晋为贵人吧。”

姜皇后眼底有阴霾一闪而逝。

若不是因为沈知念,她此次定能让贵妃吃不了兜着走!

贵妃故意抬举沈知念,不就是为了膈应她。

不过只一瞬,姜皇后就恢复了一贯雍容慈爱的样子,声音虽然中气不足,却是一副公正的语气:“本宫明白,柔常在于贵妃有相助之义,贵妃想晋她的位分情有可原。”

“但宫规森严,宫嫔无故不得晋升,贵妃切莫任性。

否则不患寡而患不均,恐怕满宫的宫嫔都要心存怨言。”

言下之意就是,柳贵妃为了假公济私,拉拢人心,置宫规于不顾。

“皇后娘娘这话说得好没道理。”

柳贵妃诧异地望着她:“若没有柔常在,害死姜贵……姜妃的真凶就要逍遥法外了,届时她在九泉之下,只怕不得安宁。

按理说,柔常在也是镇国公府和皇后娘娘的恩人呢。”

“难道在皇后娘娘心里,姜妃的公道不重要?这怎么不能算大功一件?柔常在因功晋升,合情合理,更符合宫规啊!”

沈知念始终温顺地低着头,心中却升起了一抹惊喜。

她本以为要等到万寿节,才能找到合理晋升的机会,没想到柳贵妃这么快就把梯子,递到了她面前。

当然,最终能不能成功,还要看帝王的意思。

不过沈知念觉得,此事已经十拿九稳了。

姜皇后脸上的表情一滞,险些维持不住慈爱的笑容。

因为柳贵妃的这番话,让她无法反驳。

不等她开口,帝王便道:“贵妃所言极是。

柔常在协助破案有功,维护了后宫的和谐,和人心安稳,理应重赏!

即日起,晋为贵人,保留封号。”

他早就觉得这个小女子合他的心意,想将她的位分提一提了。

奈何她善解人意,又温柔懂事,不愿让他为难,拒绝了破格晋升。

如今有名正言顺的理由,他自然不介意多给她一些宠爱。

“嫔妾谢陛下隆恩!”

“谢贵妃娘娘赏识!”

沈知念跪地谢恩,唇角勾起了一抹狡黠的弧度。

此时此刻,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了她身上。

有人艳羡,有人嫉妒,有人不忿,却没有任何人敢说什么。

毕竟沈知念此次真的立了功,又是陛下金口玉言。

柳如烟站在人群中,依旧端着一副弱柳扶风的姿态,衣袖下的双手却微微握紧了。

此次入宫的新人,家世比她好的,性情不如她温婉;性情比她温婉的,又不如她美丽。

柳如烟本以为,自己会是新人中的佼佼者,得到一骑绝尘的宠爱!

没想到沈知念的家世完全不如她,竟这么快就和她平起平坐了!

照这样下去,是不是要不了多久,就要踩在她头上了?

柳如烟可以允许其她人得宠,但唯独沈知念不能!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