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赵日天为了维持全知全能的人设,又不好意思强迫,只能不了了之。
赵日天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使出了无数套路,结果仍然一无所获,吴明一个字都没提,岳不群反倒主动奉上了紫霞神功。
如此明显的区别待遇,让赵日天感觉到非常痛心。
人在洪荒,刚刚转世:“我先看看再说!”
尚未割鸡的君子剑:“大佬慢慢看,我一点都不着急,绝对不敢催促。”
全知全能的群主:“大佬看完之后,可否通过讲道的方式,分享一下感悟?”
全知全能的群主:“不同的世界,有着不同的法则,@尚未割鸡的君子剑修炼武功,@已经转职的钢铁侠研究科技,@离家出走的魔形女觉醒异能,@准备退婚的纳兰嫣然凝练斗气,@即将流放的雷神托尔激发神力。”
全知全能的群主:“大佬若是愿意讲道,让群员从中受益,群员肯定会主动奉上各种各样的知识,开拓大佬的眼界。”
已经转职的钢铁侠:“群主说得有理!”
离家出走的魔形女:“群主说得有理!”
人在洪荒,刚刚转世:“我先研究一下,等会儿再聊!”
吴明不再关注人们的闲聊,而是仔细观看紫霞神功的秘籍。
紫霞神功,乃是全真七子之一的郝大通,借鉴先天功的原理,悟出来的一套绝世武学,按照武侠体系的划分,属于先天级别。
按照低配洪荒世界的等级,相当于打通奇经八脉十二正经的大罗金仙水准。
吴明看着看着,便沉浸在其中,进入了顿悟状态。
低配洪荒世界,刹那间紫气弥漫八百里。
无穷无尽的紫气,源源不断的汇聚到吴明的体内,潜移默化淬炼吴明的筋骨肌肉。
大概过了三天时间,吴明终于看完了紫霞神功,退出了顿悟状态。
吴明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完成了淬体阶段的修炼,已经达到了后天一层。
按照低配洪荒世界的体系,便是完成了凡人阶段的修行,已经达到了真人阶段。
低配洪荒世界,即便是鸿蒙紫气,也只是青中带紫,显得驳杂不纯。
吴明修炼出来的紫霞真气,却是纯正的紫色。
简单来说,吴明的潜力,已经足以证道成圣,也就成为宗师武者。
吴明下意识想要打开聊天群,分享自己的喜悦。
可就在这时,一阵马蹄声忽然传来。
吴明顺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只见一位骑着龙鳞宝马的土地神,正在快速靠近,显然是调查漫天紫气来源,最终锁定了吴明。
吴明想也没想,立刻转身冲进了树林。
单单只是一本紫霞神功,就足以修炼到先天圆满了,若是一朝顿悟的话,或许还能突破宗师境界,从而证道成圣。
对于低配洪荒世界而言,聊天群才是最大的机缘。
为了确保自己的绝对安全,吴明打算修炼到宗师境界,再接触天庭众神,骗取延年益寿的蟠桃。
在此之前,还是老老实实的隐姓埋名吧!
龙鳞宝马虽然看起来光鲜亮丽,实际还比不上汗血宝马,根本没有办法在密林中奔驰。
土地神的实力,仅仅只是凡人层次,就更加追不上吴明了。
土地神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吴明消失不见,眼睁睁的看着立功机会不翼而飞。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