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88节(第1页)

林稚笑了出来。

这种推选活动虽然不那么正式,但毕竟关乎酒楼面子,不乏存在找托儿的现象。

林稚倒很随意,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酒香不怕巷子深。

他随意地往周围扫了一眼,除了一脸淡然的程朝云,还看见了几个说不上生的面孔——当初他在春风楼买扑之时,嘲笑他三十两出价少的“贵人”

林稚没什么表情地收回了目光。

片刻,饕先生甩着白胡子走上席台,在排山倒海般的掌声中宣布了年选开始,并向观众席分发了笔墨纸笺。

剩下的选票、投票、计数的活动,其实和他们没多大关系,林稚觉得无聊,和阿蓝说了一会儿小话,然后便听饕先生那边宣布了结果。

他举着那张写满了正字的便笺,微笑着看向林稚。

“今年最受欢迎的酒楼——林氏酒楼!”

话音刚落,观众席瞬间响起一片热烈的掌声,就连各路酒楼店主的席位也不例外,同样掌声热烈。

林稚站起身来,去往台前,看着底下乌泱泱的人群——都是曾经去他店里吃过饭食的食客啊。

“恭喜店主郎君!”

“林小郎君实至名归!”

林稚朗声道:“多谢诸位,新的一年,林氏酒楼定会继续努力。”

底下的掌声更热烈了。

不知那几个“贵人”

有没有认出自己,林稚扫过他们一脸吃瘪的表情——不过,那些已经不重要了。

轻舟已过万重山。

年选榜首的锦旆明日才会送来,林稚拿着那张便笺,从席台走下来,笑着和阿蓝互道了声喜。

阿蓝感喟:“当了这么多年厨郎,还是第一次拿到年选榜首。”

“谁不是呢?”

林稚笑道。

忽然听身后传来一道声音:“恭喜林小郎君。”

林稚都不用回头,便知是程朝云。

其实他有点不知道该和这位曾经的房东说什么,只道:“程娘子客气了。”

看他一脸欲言又止的神情,程朝云道:“林小郎君不必多想。

技不如人,合该如此。”

林稚道:“不过是九十分与九十分的区别罢了,程娘子何必妄自菲薄。”

程朝云刚才看过票数,春风楼四十多票,林氏五十多票——确实是九十分与九十分的区别。

她笑了一下,“能和林小郎君成为对手,是我的荣幸。”

林稚笑道:“我同样如此。”

转天锦旆送来的时候,林稚正在做面茧。

沈小七对那色泽鲜艳的红色锦旆爱不释手,“真好看!

咱们可是这么多来,唯一能打败春风楼的酒楼呢。”

阿青和阿蓝也都从庖厨跑过来看——这时候的锦旆对于厨师,就像锦旗对大夫一样,着实是一份荣誉的象征。

林稚目光柔和地看了他们一眼,吩咐沈小七:“就挂在大门上。”

“我也是这么想的!”

沈小七喜滋滋地把红色锦旆挂了上去。

几人仍兴奋着,林稚笑了笑,继续低头做面茧。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