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群消息你没看?”
“我现在看。”
王秋琴接过纸杯,摆手道:“你别看了,我来就是和你说这个事的。”
话落,把手里的那几张简历依次在桌面上排开——“你看看吧。”
池于钦扫过一眼:“又进新人了?”
“什么叫又进新人?每年不都这时候嘛。”
仁华作为京北首屈一指的三甲级医院,除了秉承‘医病医身医心,救人救国救世’的医训外,传承与培养也是重中之重。
每年每个科室但凡有资历的医生,手底下都得带新人,这是规矩,也是传统。
池于钦在旁边低头喝水不说话,王秋琴一见她这个样子,就知道她这是老毛病又犯了。
池于钦能力没得说,否则也不会年纪轻轻就坐到了副主任的位置上,就是这个臭脾气不受人待见,要不然每回分配新人的事情,也用不着自己专门来跟她说。
简历在桌上摊开,王秋琴手指点在上面:“瞧瞧,真年轻啊,一个个全是青春鲜活的生命。”
说罢,又指了指:“你看,都很优秀嘛,特别是这个,京北医科大..本硕博连读八年制,论文写不错,在校期间还得过奖呢,这可不容易啊。”
“学医的,光看简历..好像不够吧。”
池于钦微抬眸,又浅浅地扫过一眼。
王院长笑了:“可你总得给年轻人一个机会吧,再说了,你刚进医院的时候也没好到哪去,就你那张臭脸挨过多少投诉,忘了?”
池于钦不做声。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无非就是嫌麻烦,新人嘛..刚从学校出来,装了一肚子理论知识,乍一看个个都是精英,但真碰着突发情况肯定都得傻眼,可你换位思考一下,谁又不是这么过来的?你不让她们上手..不让她们碰着几次紧急状况,那永远都只能纸上谈兵。”
王院长声音忽然正色起来,又道:“知道你不情愿,但不情愿也得带,医院不是你一个人单打独斗的地方,我们是有纪律有组织的团队,就算你的专业能力再出众,将来青黄不接,何以为继?这个责任你负得了吗?”
池于钦捏了捏鼻梁,终于在恩师的严词厉色中把眼皮抬了起来,移到桌上的那几份简历里,相较于刚刚的敷衍,态度明显是认真了不少。
“今年咱们心外的男女比例失衡严重啊。”
“哪里失衡?”
池于钦点了点简历,清一色的女生。
“你说这个啊,谁让你去晚了呢,被老刘挑走了。”
“到底是我去晚了,还是他故意的,我记得去年他就是这么干的。”
池于钦说话从来不给谁留面子,哪怕今天就算还有第三个人在场,她也是这话“您有功夫真该敲打敲打他,拉帮结派也就算了,还搞男女对立,接下来还想搞什么?”
王秋琴对刘宗仁的做法,也是有意见的,可又没办法,毕竟这话他从来没在台面上提过,真拎出来说,到时候人家一个否认,反而是你敏感多疑了。
“要不...我去他那儿给你要个人?”
“不必了。”
池于钦耸了下肩“他挑的人我嫌蠢。”
说罢,不带犹豫的便从几份简历中抽出一张——
“就她。”
王院长顿时眯起眼来——
“瞧瞧,小姑娘多水灵,一看就知道是个脑袋灵光的通透人。”
“我先声明,如果她不行,我不会留情面的。”
“这个你放心,如果她不行,我第一个让她走人。”
事情敲定,王秋琴离开办公室。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