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小说网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十九第章什么是喜欢(第2页)

但我余光却在打量那个特殊的刘扬喜欢的男孩子。

那个男生个子不高呀,穿一双拖鞋,一句话也不说,坐在角落里,我想起了刘云风,便拿手肘碰了碰刘扬,悄悄问她,“你等会要不要拿话筒向他表白?”

刘扬把头摇得像拨浪鼓。

那个男生转过头来看我们,正好我们也在看他,我赶忙捂着脸笑,我又对刘扬说,“你不试试怎么知道不会成功呢?”

刘扬说,“没戏的,我才不要在所有人面前出丑。”

我们坐着听了两首歌,我觉得不过瘾,便拿了一杯橙汁向那个男生走去,想和他聊两句,看看他究竟是个怎么样的人。

刘扬却慌了,急忙来扯我的衣服,这一扯把我肩膀都露出来了,我吓了一跳,一杯水撒在裙子上,湿了一大片,还把桌上的果盘打翻了,旁边的同学连忙给我递纸巾,刘扬也手忙脚乱得帮我收拾残局,那个男生却是坐在那里,冷冷得看着我们。

本来唱完歌他们还要聚餐的,因为我裙子湿了,所以我和刘扬先回去换衣服,在包厢门口,那个男生也走出来,把刘扬叫到一边说了几句话。

周围太嘈杂,我听不清他们说什么,等刘扬过来,我问她,“他找你干嘛?”

刘扬笑着说,“哎呀,没有什么,就说他不喜欢我,叫我别白费功夫了。”

我气炸了,世界上居然有那么普通却那么自信的男生,他就光凭我们窃窃私语和时不时瞄他两眼的举动料定了刘扬就是喜欢他?简直大开眼界。

可是刘扬明显心情低落许多,我们坐在公交车上,她一言不发,我也不知道该怎么劝她,把那个男生骂一顿好像不太好,毕竟那是她喜欢的人呀。

回到家,我换好衣服,刘扬忽然说,“我不想去了。”

我从冰箱里取来一瓶橘子水递给她说,“那就不去了吧。”

我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还是《恶作剧之吻》,袁湘琴和江直树在大雨里拥抱。

我给刘杨讲山地车男孩的故事,从高考前他骑车跟着我回家开始,讲到我千里迢迢跑到宣平去见他,我故作轻松得说:”

我还以为他喜欢我呢,结果,好像是我自作多情了。

“刘扬说,”

哈哈,原来人见人爱的允之也会在感情里碰壁呀。

“我说:”

什么人见人爱,我长那么大,除了这个‘嫌疑犯’,根本没人追过我。

“”

那我觉得,他应该是喜欢你的吧,只是没有那么喜欢!

“”

那么喜欢?“”

对啊,像湘晴喜欢直树那么喜欢。”

我不屑地说:”

袁湘晴这种喜欢,我不认同。

都是爸爸妈妈宠大的孩子,在家也是小公主,凭什么为了一个男生低三下四。

感情不是求来的,我永远不会像她一样。”

刘扬很无奈地说:”

你说的是理想情况,如果两个人互相喜欢,那当然任何一方都不用低三下四,如果只是单恋呢。

热门小说推荐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

搜小说免费提供作者末喜的经典小说军阀盛宠少帅,你老婆又闯祸了最新章节全文阅读服务本站更新及时无弹窗广告欢迎光临观看小说十五年后,英国归来,她原是让那些害过她的人,好好忏悔,却不成想,坏了他的好事儿。他是北方十六省最尊贵的公子哥,督军府的大公子。他搂着她的腰,在她耳边吐气如兰坏了我的好事儿,该怎么赔我?她拿着刚得手的勃朗宁抵着他的腰你要怎么赔?…某少帅一脸正经初儿,我想到一句诗。你说。她有些期待的目光。芙蓉帐暖度春宵,从此君王不早朝。…土匪就是土匪。...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

绝代芳华她,倾国倾城的歌女,为人有情有义,且爱恨分明,众生皆为她倾倒,可是她却唯爱一人,即使那人只是以梦的形势出现在她的生活里。他是她的哥哥,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他与她志趣相投,他在不知不觉中暗生情愫。...

都市无敌战兵

都市无敌战兵

枪王之王任务失败回归都市,然而,等待他的却是相恋八年女友的背叛同学的奚落,甚至,就连保安都瞧他不起峰哥的脸也是你们这群人打的起的?...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清平乐之特工花魁

南楚一代权臣苏文卿因谋逆之罪满门抄斩。嫡女苏清洛临死前许下毒誓,用她九生繁华换仇人一命。女特工魂穿苏清洛化名清平成为京城第一青楼天香楼花魁,只为助她报这一世满门仇怨。...

操控丧尸

操控丧尸

末世,当别人还在为物资而发愁的时候,谢天却能控制着自己的丧尸小弟,悠闲的穿梭在丧尸群中轻松的逛着各个超市,为自己搜罗各种物资。末世,当其他人还在前怕狼后怕虎的寝食难安的时候,谢天却有一群彪悍的丧尸保镖守护,夜夜好梦高枕无忧。末世,当别人将希望寄托在上帝的身上时,却有更多人,将谢天当成了他们的救世主。挣扎在末世的谢天,意外获得了操控丧尸的能力,并且能让自己与丧尸小弟共同进化,进而操控更多的丧尸-------------------------------------感谢老大海东与编辑天河一直以来对我的支持和帮助,感激不尽!另,本书五百人超级读者群期待大家的加入,群号159420877...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待我回来,娶你可好?

六岁那年,我与当保姆的母亲入住朱浣的家里,半年后,他从他母亲肚子里蹦出来,我跟妈妈去医院看他,隔着透明的玻璃窗,我看见襁褓中长得跟猴子没什么区别的他,暗暗叹息他长大了可怎么办?并且给他取了个绰号叫地瓜。十二岁至十八岁,因为照顾他可以从他母亲那里得到一笔不小的报酬维持我跟母亲的生活,我的青春时代整个被他占满。这一年,我终于考上大学,离开他家,他也去国外读书,我当夜欢呼雀跃。他走的那年才十二岁,却万分不舍地拉着我的手说待你长发及腰,我就回来娶你。我摸摸我那因为他老是把口香糖粘在我头上,而剪短的一头秀发,差点没气吐血,况且,童言童语,谁会当真?但还是很有礼貌地弯腰摸了摸他的头,笑得无比开心。...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